|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今日说法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发财密码(2008.07.21)       ★★★★★ 【字体:
发财密码(2008.07.21)
作者:马甲1号    文章来源:今日说法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8

主持人:撒贝宁

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曲新久

简介:一张小小电话卡,给夫妻俩带来意外收获,一卡在手,财源滚滚,盼望已久的发财梦真的就此实现吗?天降横财 ,到底是祸是福?

主持人:天上掉馅饼这样的事儿我们是听过,但是没见过,不过这样一些事还真被一些人给碰上了,但是这样一个出人意料的事情最终也有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结局,我们来看记者发回的调查。

老李在昆明开了个话吧,在昆明市的街头像老李开的这种话吧并不少见,主要提供便宜的长话服务,话吧老板一般是申请几个号码,购置几台话机用充值卡给号码充上值以后就可以做生意了。但前一段时间,经营话吧的老板们遇到了个好事儿,有人找到他们说是电信公司来的人,给他们提供一项价廉物美的服务,也为电话充值,但是充100元话费只要收80块钱。很多话吧都觉得这是笔划算的生意,直到警察找上门来的时候,这些话吧老板们也没有觉得这事有什么不对。

警察找他们调查这件事情,是因为警察接到了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的报案,电信公司所报告的案情是这样的,就在话吧老板们兴高采烈的时候,电信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忧心忡忡,因为他们发现有人打了长途电话,但相应的电话费却没交到电信公司,这也就意味着来推销的充值卡只是蒙骗话吧老板的障眼法。很多用户的钱(话费)是充进去了,但是电信公司没有收到钱,很可能是来推销的人当着话吧老板的面假装充上了值,但这个数字却并没有接通到电信公司等于电信公司白白地为这些长途通话买了单,在几天里,损失就达到了90余万元。这个单据就是电信部门提供给公安机关的单据,单据上显示被充值的电话号码时间、 地点、还有金额,通过这份记录所提供的的信息,这份记录提供了被充值的电话号码的信息。据此,民警们找到了被充值的电话号码的所在地许多电话号码都是这些话吧的。一直到警察把案情告诉了他们,话吧老板们才明白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卷入了一个案子。

因为电信平常的优惠幅度是很小的,话吧老板们现在也开始感到给他们推销这种服务的人有点可疑,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话吧老板们各说各的,仿佛前来推销的不止一人,有一个重要的线索引起了民警们的注意,一个话吧老板提供了一个号码,他说这个号码是一个上门推销的人留下的,说以后想充值还可以打这个电话联系,循着这个线索,警方很快就找到了电话所在的地址,昆明市新闻路的图书批发市场。

王雨是批发市场里这个卖电话卡铺面的经营户,那个电话号码就是她的,她承认前一段的确宣传过所谓的“充值优惠活动”,但为什么会有这么一次优惠活动她却说不清。王雨说是一个叫刘祥的人和他的妻子让她帮忙这么做的,她也不知情,只晓得(电信)公司委托他们做这种事。王雨就推销给自己的顾客了,那么王雨是怎么推销的呢?

首先,王雨的手里有很多客户资源,很多话吧老板充值都找她买充值卡,这样王雨就告诉他们说还有更便宜的方式来充值,然后把需要充值的电话号码告诉刘祥,由刘祥进行充值操作,怎么充值只有刘祥夫妇掌握,这样每做成一笔生意,刘祥给王雨他们的利润是10%到30%。

(王雨)向警方就说出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这两个人,男的在三十一二岁,女的也是在三十岁左右的,听口音是地周人员而且也不像是电信公司的职工。为了便于宣传,刘祥还印了一批名片发给大家,名片上的联系人写的根本就不是刘祥夫妇,但号码的确就是刘祥的。王雨说这个手机号码现在是拨不通了,不过她知道刘祥夫妇在昆明市的盘龙区三竹营村开了一个店,是一家通讯店。民警们找到了三竹营村的这个店,但是大门紧闭,他们又找到当地派出所弄清楚了一点,开这家通讯店的人房子是租来的,而房东也住在附近。警方找到房东,房东说这间房子一直以来都是出租的,他们保存着租房人的一些资料,最后一次租房子的人是一对夫妇,女的叫饶金桃,男的叫陈明应,在这里开了个通讯店,几天以前这对夫妇不告而别,走得很匆忙店里的东西都没带走。房东介绍了他们的真实情况并向警方提供两人的照片。警方拿着这些照片向话吧老板们求证,话吧老板们说就是他们。

据此,警方判断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陈明应和饶金桃夫妇,刘祥应该是陈明应的化名,而此时这两个人显然已经听到风声跑了,房东说有人看见他们是开着刚买的汽车离开的,银灰色的面包车,交警在全省范围内查这辆车子。很快,民警就找到了这辆车,在云南省宁蒗县,化名刘祥的犯罪嫌疑人陈明应和他的妻子饶金桃抓捕归案。

陈明应和饶金桃夫妇本来就是在昆明开了个通讯店面,做些小生意,真正开始从事涉嫌犯罪的活动就是从不久前他家买无线座机的时候那个时候他们得到了一张卡。
陈明应在丽江购买一个无线座机,而电信公司随机赠送一张充值卡。电信公司送的这张卡是一张面值100元的充值卡,就是这张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充值卡让他们有了意外的“发财”的机会。一开始,他们使用这张卡为自己的电话充值,却发现卡根本就不能用。饶金桃和丈夫非常沮丧,以为自己得到的这张卡是张坏卡,可想想又不太甘心这夫妇二人就用这张卡反复地试验,但每次听到的都是“操作失败”的提示,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意外出现了。在他们查话费余额时平白无故地多出了好几千呢,饶金桃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再一次把那张卡的密码输进去。系统再一次提“示操作失败”,可一查询话费又多了100元,饶金桃和丈夫惊喜地发现每一次提示“操作失败”都充进去了100元话费,反复试了几十次,也就充进去了几千块钱,看来这是一张怎么用也用不完的“魔卡”,他们窃喜。

不仅如此,这可能还是个赚钱的好机会!手里有了这张“魔卡”,陈明应和饶金桃夫妇好像找到了“发财密码”,他们着手建立自己的生意网,找到了新闻路批发市场卖卡的商户又通过商户找到了那些话吧老板用这种秘密的方法帮他们充值。每一次听到电话里提示操作失败这四个字,这对夫妇就有了几十元的进账,这可是一笔无本的买卖。就这样,几天下来电信公司就不明不白地损失了几十万,他们夫妇也捞到了几十万。

陈明应和饶金桃称两人文化不高,对法律知识、意识都比较淡薄,本想钻了一小点空子捡了一个小便宜占占,没想到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不久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主持人:所以曲教授,您看这样的事儿,在法律上怎么来判断它呢?是你电信部门,因为你的卡出了问题,直接把这个机会放在我面前的,不用白不用,在这种前提下,最后这个事件在法律上会怎么定性?

嘉宾:我们说他实际上就相当于,如果打个比方的话就相当于一个人的人家没有锁好,他进去了拿走了别人的东西。本案当中实际上是电信局,它存在了一个技术上的故障,在这里有了一个像后门一样,这一个卡可以说不断地给人,用这个号码、密码去充值,实际上是一种不花钱的充值。

主持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等于免费享受电信的服务。

嘉宾:对,实际上就是拿走了这个服务,所以这个在法律上仍然跟传统盗窃当中这个性质是一样的。

主持人:是一样的,那这和之前发生过的就是大家也非常关注的类似的案件,你比如说我的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可以不断地取钱,我每取1块实际上吐出来的是1000块,这也是一种技术性的故障,这种会有什么区别吗?

嘉宾:和本案当中有所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样,但是在法律上来讲本质上是一样,就说你知道这个东西是别人的,你也知道这个东西你不该得到,而且他是反复验证了这确实是别人的东西,因为他每次取1块出来1000,每次取1块出来1000。

主持人:正常人在两三次以后就应该明白,这钱不是自己的是银行出问题了。

嘉宾:对,然后别人并不同意的,然后你来占有了它来取得了它,那我们讲就是一个盗窃行为,因为电信部门的一个疏漏,使得犯罪嫌疑人能够拥有一个享受免费电信服务的机会,而他转手把这个机会卖给了不同的人,获得了实际的情况利益,那么这样一种行为最终法院会怎么样来判定?看记者发回的后续调查。

不久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陈明应、饶金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反复使用电信卡非法充值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法院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但对于盗窃罪这个罪名饶金桃并不认同。陈明应夫妇认为是因为电信公司的系统有了漏洞才会导致充值卡里有用也用不完的钱,随后发生的一切他们并不应该负全部责任,目前,陈明应和饶金桃已经提起了上诉。

主持人:陈明应夫妇所作的这起案件从一张卡和他们的意外之喜开始,最终的结果却是进了高墙,这是他们所没有想到的,但反思这起案件不容回避的是电信公司的服务系统存在着致命的漏洞,客观上为陈明应夫妇的犯罪提供了条件。

嘉宾:这种漏洞的存在是本不应该的,为公众服务的各种服务部门,比如说电信、电力、还有其它移动(公司),我们现在的技术都不是非常地尽善尽美,有些方面也会出差错,也会出漏洞,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地提高我们的技术防范能力,增强技术的科技含量。

主持人:看来有的时候所谓的机遇和陷阱可能就是一线之隔,比如说如果在这个案件当中,他头几次充值他真的以为没充进去,但实际上充进去了,然后在此后他享用了自己并没有充进去的这样一个服务,但是他心里真的是不知道,确实是以为自己没充进去,那当然就不是犯罪?

嘉宾:那就不是一种犯罪,但如果你主观上明知了利用对方的这种漏洞来为自己获得经济利益并且达到一定数额以后,那这个很有可能在法律上那就构成犯罪了。

主持人:在一个现代社会当中,首先财富的概念变得更为广泛了,可能包括我们过去了解的这些有形的物体在内,还会有一些新的概念不断地加入到这个财富的范畴当中,所以面对这样一些财富,还是记住老祖宗的那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你利用一些技术的漏洞去获取不义之财,法律是不会答应的。感谢您关注本期《今日说法》,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你是否真的爱我(2008.07.23)
    不速之客(2008.08.06)
    欲望阻击者(2008.07.28)
    [今日说法]就为一棵树(2008.
    [今日说法]带泥巴的“古董”
    [今日说法]诱人的投资(2008.
    [今日说法]密令(2008.04.24)
    “魔女”通缉令(2008.05.11)
    :[今日说法]说法周刊(2008.0
    [今日说法]见义勇为致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