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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草案)》该如何通过宪法之门——评一封公开信引起的违宪与合宪之争 | ||||
| 作者:童之伟 文章来源:法律思想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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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那样的条文背后的社会利益关系、财产关系,而对这种关系的理解说到底是没有学科之分的。正因为如此,历史上最著名的民法典才可能由拿破仑领导搞出来,那部民法典的精神是拿破仑的,起草人即民法学家们都不过充当法律工匠或曰法律技师的角色而已。拿破仑是军校炮科出生,他当初是不是像我们现在的文史理工等科的本科生一样学过《法学概论》我不想去查考,但他没得过民法硕士、民法博士学位我还是敢肯定的。可谁敢据此说他不懂民法!应该说,从根本上讲,拿破仑比那几个民法专家更懂民法,尽管拿破仑有时可能因看不懂某个名词得请前者解说一下或自己翻翻法学辞典。我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主导立法的人士有多少获得过民法学甚或其他法学的学位,我想大家心里也都一清二楚。一些人怎么不说他们不懂民法或是“法盲”,而偏偏说一个留过学的法学老教授、老博导是“法盲”?!一个还不大懂世情,学了几门民法类课程就自以为了不得的法学本科生说这类话可以理解,资格再高些的人士这样说就显得不怎么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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