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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草案)》该如何通过宪法之门——评一封公开信引起的违宪与合宪之争 | ||||
| 作者:童之伟 文章来源:法律思想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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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归属及其运用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真正应该是广大公民的事情,法学家、民法学家所能作的,只能是从技术上、形式上把依据宪法形成的、大多数公民所能接受的分配规则记录好,而不应是试图决定其实质内容。《草案》修改和完善过程中出现了尖锐的意见对立,表明该草案起草过程背后有不同社会阶层在进行激烈的法权博弈,法学家只不过是他们的自觉或不自觉的代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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