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律师:私自打开顾客托运物品侵权            【字体:
律师:私自打开顾客托运物品侵权
作者:孙明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投诉:

  三天该到的物品半月未见


  小王为中南民大的大四毕业生,6月27日下午,他将自己的两件行李通过武汉龙江都市物流办理了托运,当时说好三天时间到达北京,但过了近半个月也未见到自己行李的踪影。

  小王登录该公司网站查询也没查到自己物品的信息,拨打该公司提供的电话却一直无法打通。小王通过查看网站的留言发现,众多中南财大、湖北工业大学的学生也在该网站留言寻找自己迟迟未到的行李,留言多达128条。小王称,有的同学已经报警。

  现场:

  拆开托运物寻找联系方式


  昨日上午,记者按照该公司网上的登记地址来到该公司办公地点。一名身穿白色T恤衫的男子说,电话一直打不通是因为连续几天来工作人员一直在公司仓库清点物品。

  在该物流公司的仓库,记者看到了堆积的托运货物中有部分没有任何身份标识。三名工作人员正在拆包查看这批物品。一名男子从一个包裹中找出一个笔记本,上面有一个名字和手机号码,该男子随即拨打这个号码与当事人联系说明情况,重新进行地址登记。

  一名工作人员说,很多学生登记的电话是他们在武汉使用的号码,回到老家或者去外地后号码有所更改,物流公司无法联系到顾客。开包寻找相关联系方式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解释:

  代理登记疏漏导致物品滞留


  一倪姓经理介绍,为了做好武昌各高校毕业离校学生的物品托运工作,公司从各学校寻找了20多名代理,收取学生的托运物品和托运款,后转交给公司。收受学生的托运物品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并在物品的包裹上清楚地注明目的地和联系方式,贴上标签。

  学生代理在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程序来操作,造成学生包代理登记疏漏导致物品滞留解释:裹信息漏登记,该进仓库的数据没有录入,从而成为无名包裹。贴有标签的包裹已经清理完毕,包裹上没有任何信息标识的,需要开包寻找相关信息,再联系包裹主人,说明情况,重新登记地址后发送出去。

  倪姓经理表示,确实有学生因为收不到物品报警,民警也上门进行了调查。

  律师:

  私自打开顾客托运物品侵权


  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金国认为,物流公司把托运货物积压的责任推到学校代理的头上,是没道理的。学校的代理是接受物流公司的委托去学校收揽货源,登记资料不详细是物流公司管理混乱所致,责任应当由学校代理的委托人即物流公司来承担。

  学生们可以依照与物流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要求物流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打开顾客包裹寻找相关信息的做法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要是造成物品丢失,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接货物托运时,如果收货人信息资料不全,物流公司应当拒收。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落实律师法需要主动规范侦查
    律师:车辆被盗理赔有期限
    律师:地下文物属国家所有
    段建国:做律师的三个境界
    新律师法背景下的控辩权利冲
    律师:试用期内也该买保险
    律师:不履行票面约定违约
    浅论律师的诚信价值
    优秀律师应该具备的五项服务
    建设“粤港澳特别合作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