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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老教授,你不能让物权法包打天下 | ||||
| 作者:郭光东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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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最低限度应该有学宪法、法理和刑法的,还要有学社会学、政治学的人参与,言下之意,你自然是不二人选喽,因为你自个儿就是教法理的,又是政治学科班出身,更重要的是你还“走社会主义道路”。可是,我遍查中外各部民法典或物权法的起草过程,没见过要有你点名的那些人参与的,其原因就在于物权法的专业性极强。况且,宪法、法理、刑法是每一个法律人必学的科目,民法专家没可能不懂的。至于走不走你说的社会主义道路,我想也不是问题,国内的哪个民法学家不是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你又有哪些证据说人家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了? 说到底,你最狠的一招还是擎起“背离社会主义方向”这顶大帽子,而且是在互联网上以公开信的形式大张旗鼓指责的,外带利用当前中国的种种现实矛盾,举起为民请命的旗号忽悠。你这一出手,不仅起草人目瞪口呆,就连全国人大也怕不好办。草案真要通过了,还不都得担上“背离社会主义方向”的嫌疑?话说重点儿,你这就是在拿“社会主义”当人质,要挟方方面面啊! 有很多人恶意揣测你发公开信的用心,说你是因长期郁郁不得志而借机发标,要“搏出位”捞名利,这点我也不信。只是想问一句,总提姓资姓社的老问题,真的那么有劲吗? 我觉得咱还是见好就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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