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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院长受贿23万元获刑11年 | ||||
|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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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吉林讯(邴复新 记者 迟飞) 利用身为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关某在本单位采购药品过程中,先后4次收受贿赂人民币23万元及奥迪 100型轿车一辆。昨日,记者从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关某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千余职工开不出工资 近几年,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不时接到群众举报关某存在收受贿赂的问题。关某所在医院是吉林市一所大型的三级甲等医院,拥有近千名职工。关某担任院长十余年,但在近几年中,医院出现近6000万元的债务,就连职工开资都成了问题。 反贪局干警在主管检察长的领导下,历经半年的内查外调,先后到安徽、上海、南京等地取证,最终查清了关某的受贿问题。经过前一个阶段的秘密工作,检察机关掌握了安徽一药品经销企业经理王某向关某行贿的线索,随后,王某被缉拿归案。2007年10月19日,关某被批捕。据介绍,1999年,关某认识了王某。2005年,关某所在医院与王某的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合同,合同上约定除了毒、麻药品外,其余的药品都让他们公司供应。关某累计4次收受王某行贿23万余元。另外,关某还收受另外一家医药公司奥迪100型轿车一辆。 为保职位被骗走15万 2007年,关某已到了退休年龄,为了能够再多当一年院长,竟想到了托人找市里领导说情,没想到所托的人是一个骗子,关某先后两次拿出15万元交给骗子,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法院审理认为,关某身为医院院长,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回扣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检察机关的破案经过,能够认定被告人关某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确已准备去投案,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关某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财产20万元。关某受贿的奥迪100型轿车,依法没收。 据了解,关某并未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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