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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当阳女市长因撞死男童案辞职 | ||||
|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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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当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范晓岚同志辞去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地方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范晓岚辞去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当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来源:三峡日报) 事件背景:女市长撞死男童 3月17日,湖北当阳女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将一名11岁男孩当场撞死。范晓岚被“离岗调查”第2天,当阳交警部门被外界指责“行政不作为”,交警大队队长在接受采访时回应质疑,称不会袒护撞人女市长。 事件回放 3月17日 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车将11岁小男孩撞死 3月18日 范晓岚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元以及2万元安抚费,并向孩子父母下跪 4月10日 此事被网络披露 4月12日 范晓岚离岗接受组织调查 4月14日 当阳交警认定范晓岚负全责 4月22日 女市长范晓岚辞职 范晓岚 女,1969年9月出生,2006年1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2007年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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