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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字体:
律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作者:张国防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近日,在深圳某网站上一条公然出售胎盘的信息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记者与发布信息的女子联系后,她称已经营多年此项业务。记者暗访时,该女子称,尽管她是兼职“销售”胎盘,每天也能卖出去上百个。卫生部门提醒:盲目食用胎盘,不仅不能起到滋补的效果,反而可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暗访

  网上叫卖并可送货上门


  近日,记者在深圳某网站上看到有出售胎盘的信息,该信息这样说:“长期供应人体胎盘,量大优惠,可送货上门,联系人是李小姐。”按照李小姐留的号码,记者前天拨通了她的手机。一听说记者是买胎盘的,李小姐显得很兴奋,她详细询问了记者的地址后称,要一个是80元,两个以上可以送货上门,当记者问这些胎盘是从哪里来的时,她说,她妈是福永某医院的护士,是从医院直接拿到的,货源保证质量。随后,记者与李小姐约定第二天上午10时30分在市民中心见面。

  昨天上午8时,李小姐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是否确定要货,当听到记者肯定的答复后,她表示上午10时30分会准时到约定的地方交货。到了约定时间,李小姐告诉记者她已经到了投资大厦公交站,交货的地点也就改在这个地方。

  两个胎盘收了记者160元,李小姐并没有给记者优惠。她说,之所以没有优惠是因为她从福永坐车来也花费了20多元的路费。李小姐表示,因为是第一次交易,以后一定会给记者优惠的。李小姐打开用塑料袋包着的胎盘,记者看到是冷冻过的,刚刚开化,塑料袋子里有很多血水,还散发着一股腥味。“都是这样的,这东西可是大补呀,拿回家和鸡一起炖效果更好。”见记者犹豫不决,李小姐解释说:“保证是健康的胎盘,我每天能卖出去十几个,很多都是老客户,要是有问题我也不会干这么多年。”

  记者假装是某酒楼的老板,当天只是先看看货,如果可以则每天的用量很大,每次进货至少是50个胎盘,多的时候有可能要超过100个。李小姐听了,两眼当时就放出了闪亮的光芒。她几乎用发颤的语调说,如果有这么大的量,每个只要50元,并且两天就能交货。

  李小姐说,之所以能这么快就拿到货,是因为她妈妈在其他医院也有朋友,如果需要干货也有,每个90元。

  医院

  胎盘绝对没有外流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福永某医院核实李小姐的说法。医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听了记者汇报后,当即否定李小姐的说法。该负责人说,他们医院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规定,严禁将产妇的胎盘私自拿出去做买卖。他们医院也没有李小姐的妈妈这名护士,之所以称该院的护士那是想取得买主的信任。

  这名负责人还说,该院对胎盘的管理十分严格,产妇分娩前,医院一般要先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问他们是否要胎盘。对产妇及家属不要的胎盘,医院会立即装进黄色医疗垃圾塑料袋,统一密封起来,作为病理类医疗垃圾集中存放,由特种垃圾管理处定时运走。

  随后,记者对深圳部分医院妇产科进行了调查,询问孩子出生后产妇及家属要不要胎盘时,多数产妇及家属都表示不会要,也不知留在医院的胎盘是如何处理的。

  有的产妇及家属说,医生根本没征求他们的意见,自己当时也忘了问;有的则表示自己想要,但医生说那是医疗垃圾,不能给个人,由医院统一处理。

  据了解,不论医生是否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大部分当事人都认为胎盘没啥用,选择了不要。有些市民对胎盘的营养价值也略知一二,知道它在中医上有滋补作用,但最终还是把胎盘留给了医院。

  部门

  胎盘归产妇所有


  据深圳一家比较大的医院院长介绍:有的医院大量的胎盘经严格检验合格后,做成胶囊等制剂,而有乙肝病毒或极少HIV(艾滋病毒)感染者的胎盘,则立即销毁;为避免疾病传播,有的医院对所有胎盘均焚烧销毁。调查中,有少数小医院处理胎盘的办法是,好的卖给需要者治病,其余的则扔掉。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3月31日,卫生部发布批复文件称,在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那么为什么直到今天还有人从医院弄来胎盘,公然进行叫卖?某医院一名护士长向记者道出了个中缘由。她说,尽管有关部门规定了胎盘的归属问题,但胎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在经济效益驱使下,个别人利欲熏心,与医护人员相互勾结,干起了买卖胎盘的勾当。

  专家提醒

  乱食胎盘有害无益


  深圳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副主任曹田梅指出,胎盘有一定研究和药用价值,但应该由专门机构进行研制和加工处理,自己乱吃乱补,有害无益。

  据了解,胎盘是一味中药,学名叫“紫河车”,在传统医学中还被称为“人胞”或“胞衣”,主要成分是蛋白质、激素和各种酶,具有温肾、益精、补气、养血等功效。它富含蛋白质,可提高人体免疫能力。但人体内部讲究阴阳协调,健康人如果不适量服用,不仅不能起到滋补效果,反而会使得体内阴阳失调,干扰正常的内分泌,对健康造成危害。

  曹田梅介绍说,胎盘在随胎儿离开母体的过程中会受到多种细菌的污染。如果胎盘带有乙肝病毒,乙肝病毒在沸水中并不能被杀死。胎盘中的激素以雌性激素为主,男性和儿童不宜直接食用胎盘。药材批发市场的干胎盘,没有经过病毒检查,储存、运输、烘干等环节都无法保证,所以,干胎盘隐藏着极大的危险。

  律师说法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黄远伸律师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对胎盘归属问题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但它作为人体的一种附属器官,应归本人所有。医院在知道胎盘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没有征求产妇的意见就将胎盘扣留下来、甚至私下将胎盘出售,是对胎盘处分权和收益权的一种严重干涉。

  黄律师指出,卫生部门虽然明确胎盘归产妇所有,并不意味着产妇可以随意处理自己的胎盘,比如把它卖了。卫生部就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把胎盘“处置权”交给产妇,并不是说医院就成了“甩手掌柜”,医院仍有责任做好胎盘的消毒、保存工作。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对那些产妇不愿带走的健康胎盘,可由生物制品部门统一收龋此外,还要加强胎盘处理的监管工作,切忌见利忘义,暗箱操作,把胎盘当作“商品”去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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