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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故意毁损人民币可罚万元            【字体:
律师:故意毁损人民币可罚万元
作者:谭梦媛 …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前日晚8时许,张先生在位于南山的老家和亲朋酣战长牌,妻子郑女士让张先生的姐姐和母亲劝其一起乘车回家。已经输了不少钱的张先生不服“唠叨”,一气之下,竟将找姐姐借的近400元钱撕碎,妻子气得要告他毁损人民币。


  向姐姐借500元想翻身

  前日,张先生与妻子郑女士及亲友一起回南山老家参加亲戚葬礼。饭后,张先生和几个亲友便在院坝里打起了10元的“幺地仁”。哪知,张先生输光了钱,又向姐姐借来500元,想“咸鱼翻身”。

  直到晚上8点左右,一家人决定回家,可张先生还十分“恋战”。郑女士说:“我是叫不动他了,所以让他妈妈和姐姐去喊。”郑自己站在10来米远的地方等候。于是,张先生的妈妈和姐姐便上前劝其回家。几经劝说,张还是不肯离开。姐姐和母亲说:“那你把钱还来!”张先生一听这话,摸出身上的钱就开始撕,“唰唰唰”几下,几张人民币全变成了纸屑。随后,张先生气冲冲地和家人回家了。

  母亲把碎屑带回家

  事后,张说自己当时大概撕了400元人民币。郑女士说,钱被撕碎后,张先生的母亲把碎屑都带回了家,但是因为太碎拼不起来,又舍不得扔,只能自己收着,“她还打电话给南山的亲戚,让他们帮忙找,是不是还有些碎片。”

  郑女士说:“如果他输个一两千我也算了,但再怎么也不能撕钱,多可惜呀!”

  妻子:

  “告他是给他一个教训”

  昨天,郑女士跟张先生几乎都在“冷战”。她说,平时丈夫就喜欢打牌。去年为买新房,她还向娘家借了几万块钱,两个人工作都不算稳定,4岁的女儿过两年还要读书。郑说:“本来挣钱就不容易,他还拿出去输,现在居然撕钱,我要告他!”

  但是郑女士并不清楚,撕毁人民币要受怎样的处罚,她说,只是为了给丈夫一个教训,希望能增强他的责任感。

  而张先生似乎没有太多悔意,他说,打牌本来就有输有赢,不过当时自己是有点赌气。张说:“后悔也没有用,做都做了,敢做就敢当。”

  律师:

  故意毁损人民币可罚万元以下

  律师蒲万纯表示,如果是张先生这种在情急之下撕毁钱财,属于对自己财产的一个处理,警方若得知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警告和教育。但是如果是当众带有诋毁和亵渎人民币性质的撕毁,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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