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云南首例:被炒物管怒告业主委员会索赔11万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都市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0 | ||||
|
业主委员会才成立就炒了老物管,为此老物管以违约为由把房产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索赔11.9万元。昨天(4月8日)上午,(昆明)五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南屏街“银三角”物管纠纷。据了解,这是云南业主委员会成为被告的第一案。 “银三角”开发选聘前期物管 2005年,云南盛事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南屏街“银三角”。当年8月3日盛事同家房地产公司与昆明福林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福林创世物管公司对南屏街天地旗舰街A、B、C幢及公共部分实行物业管理。前期物管从2005年10月1日到2007年9月30日,后期物管从2007年10月1日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出新的物管公司时止。 2006年6月,《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甲方”由盛事同家房地产公司变更为坚稳房产公司。同时,坚稳房产公司与福林创世物管公司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坚稳房产公司管理南屏天地旗舰街A区停车场,每月支付6000元以弥补福林创世物管公司”。 业委会成立“炒”老物管 2007年10月,南屏天地旗舰街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炒了老物管,由坚稳房产公司与业委会共同成立物管公司接管商业街。 对于为何炒掉老物管,业委会负责人也是新物管公司的负责人梁禧说:“老物管拿钱不做事且账目不公开,每平米5元的物管费是很高的,可老物管收费后并没把这些钱用在业主身上,而应做的宣传、策划也没做,辖区的绿化、保洁等大家的意见非常大,到会的全体人员都投了反对票。” 被炒老物管怒告业委会 就这样被炒掉,老物管很是不服,今年3月,福林创世物管公司以违约为由,将坚稳房产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一起告上法庭,索赔11.9万元。 “坚稳房产公司接管了A区停车场就应按约支付每月6000元的补偿款,可坚稳房产公司一直拒绝支付。”福林创世物管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到公司起诉时,坚稳房产公司已拖欠了16.5个月的物管费补偿款共计99000元,因全体业主是受益人,故将商业街业委会列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昨天,原订于上午9点开始的庭审,因第一被告坚稳房产公司一直无人到庭,到10点07分法官宣布“依法缺席审理”。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河南首例追要国家资本金案审 北京二中院审结首例涉及知识 湖南首例电池爆炸案:南孚电 西北首例换子案开庭:两家庭 沈阳首例“凶宅”索赔案房主 全国首例午夜成人节目涉嫌侵 余杭法院受理首例“同性恋” 云南首例花农状告国外公司案 朝阳法院审结首例否认公司股 云南飞行员辞职遭天价索赔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