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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超市糖果找零是违法的            【字体:
律师:超市糖果找零是违法的
作者:江爽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4


  近日,小李在市区某连锁超市共消费了18.70元,结账时,递给收银员20元钱。“有角票没?”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收银员找给小李1张一元的纸币和3个水果糖。“我们也没有零钱找了。”

  市民:大多表示反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都遇到过“超市用糖块充当角票,一颗糖对应一毛钱”的情况。

  某超市一位收银员坦承地表示:“有时找给顾客糖果,不是我们存心‘占便宜’,而是没有一毛两毛的零钞了。”

  不过,多数市民对此却并不买账。

  正在某超市购物的文女士告诉记者,她来超市购物,结账的时候很多次都遭遇用糖找零。她说:“我对此非常反感。我们家都没人爱吃糖,简直怀疑他们是故意不准备零钱。”

  陈小姐说,“这种行为非常不好,不知道是否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陈小姐称,自己并不在意几角钱,但商场强迫买糖,因此觉得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余告诉记者,他有一次去超市购物,收银员没有经过他本人的同意就很自然地找给他几个糖,一毛钱一个。“如果糖果可以直接当零钱用,那么反过来,我差你一毛钱我身上有个糖给你,你同意不?”

  12315:关键看是否双方愿意

  昨日,记者拨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超市用糖果代替零钞是一个“服务质量”的问题,关键是要看是否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使用。“如果超市确无零钱,征求了消费者意见,消费者明确表示同意后,可以这么做。但是,只要消费者不愿意使用糖果抵押,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商家找零钱,商家也有义务这么做。”

  律师说法: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据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江律师介绍:这种用糖找零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按受任何一项服务。商家不找零,只给糖的行为是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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