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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有外遇,妻子如何维权?            【字体:
丈夫有外遇,妻子如何维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1


  陈女士与王先生结婚十五年,育有一女十三岁。几个月前,陈女士发现丈夫有些异常:下班晚归,周末加班,接电话时神秘兮兮。在陈女士的多次追问下,王先生向陈女士摊牌:自己有了外遇,而且和对方已经在一起同居了近一年,并且向陈女士提出了离婚。陈女士伤心欲绝,坚决不同意离婚,于是王先生收拾衣物,搬至第三者处居住,并于一个月后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同陈女士离婚。在这种情况下,陈女士向本报打来求助电话询问如果离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陈女士告诉记者,因为离婚的事情来得太突然,心理和身体承受不了,已经住院一个多星期了。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李静律师点评:本案中要处理的问题有两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识别能力,应当征求其意见。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按照均分原则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本案中,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属于有过错方,因此陈女士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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