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民商裁判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作品被用作围墙广告 军报摄影记者诉一建设公司侵权 | ||||
| 作者:于婕 陈晨…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8 | ||||
|
中国法院网讯 因认为侵犯自己著作权,解放军报社摄影记者乔天富将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宣判后,乔天富又提起上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乔天富诉称,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大阅兵期间,自己拍摄了许多作品,并从中精选部分作品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署名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典大阅兵》的摄影专辑。2005年3月,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未经同意,使用其中8幅作品用于该公司设置在北京长安街木樨地桥附近的围墙广告,且擅自将作品扩大成巨幅图片用于企业宣传。 乔天富认为,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侵犯了自己合法权利,故起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金、案件合理开支共计54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乔天富对摄影作品单独享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判令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1600元和4663元诉讼合理支出。 一审判决后,乔天富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涵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照片被用作保健品广告 金巧巧 摄影作品成邮票图案 双方当事 摄影作品成金条图案 军报记者 擅自处分职工职务作品 工会热 奇志大兵作品被改编成搞笑Fl “解放军换穿07新装”摄影作 奇志大兵作品被改成Flash 新 照片被用作保健品广告 演员金 擅将作品合二为一 律师状告法 月饼包装盒图案擅用他人作品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