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浙江文成:一个错打电话引发命案判赔近26.5万元 | ||||
| 作者:沈锡权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8 | ||||
|
别人请客吃饭打错电话,自己推辞澄清反而被骂,浙江文成县人包连跑一气之下,叫人找上门去教训对方,致一人死亡。3月25日,浙江省温州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包连跑无期徒刑。 2007年4月8日晚上,被害人王奕元、项永溪打电话给朋友“阿湾”想叫其出来吃夜宵,却误打到被告人包连跑的手机。包连跑在电话中称自己不认识王奕元,但王奕元却断定对方就是“阿湾”,并自恃和“阿湾”的关系较好而骂包连跑。被告人包连跑为此恼怒而起意对被害人进行报复。 当天晚上,应包连跑的要求,被告人叶茂志纠集李烨同包连跑会合,在瑞安市飞云镇桥邻村兴业路,找到王奕元、项永溪,经回拨电话确认后,对王奕元实施殴打。因项永溪持王奕元的手机前往他处接听电话,被告人包连跑、李烨等人又对项永溪实施殴打,包连跑推倒项永溪,致使项永溪倒地昏迷,并于同年11月23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项永溪系严重颅脑损伤后呈植物状态,长期卧床,伴肝硬化、腹水及褥疮生长,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包连跑、叶茂志、李烨殴打项永溪等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包连跑认罪态度差,从重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另判处参与犯罪的叶茂志、李烨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年,并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受害人亲属经济损失近26.5万元。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浙江海宁7位妇女以受到性别歧 浙江温州终审判决酒店收取进 传浙江东阳女富豪非法聚集6亿 浙江丽水检察院首次将嫖娼费 三个罪名难分清 浙江起诉Q币 浙江温岭一非法油脂厂生产黑 浙江颁布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加 浙江:44万余元股金被人冒领 浙江规定卖淫吸毒人员艾滋检 九月一日起浙江无枪决 未来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