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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本期话题:居民区的路(9月28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央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19

央视国际 (2005年09月29日 17:59)


  今年7月份有媒体报道出来一条消息引起大家关注,在吉林省延边市有一个居民小区,6年中,这个小区的居民每天只能靠翻墙或者钻墙洞和外界进行联系。真的会有这样的事情吗?经过询问,记者首先来到了爬梯子翻墙的李女士家。她告诉我们,她确实是每天翻墙出入,而且这样翻院墙已经有10年了。

  李女士家的墙外就是林业学校的校园,李女士说10年来他们每天上街都要翻过自家的院墙,穿过林业学校的校园,再走十分钟去坐公共汽车或者买菜。记者了解,这个居民点位于吉林省延吉市城乡接合部的铁南区。李女士和邻居杨大妈都在这里住了将近20年了,像他们这样的长住户这里本来有六户,其余的几户嫌道路不方便把房子卖了出去。还有一些是外来打工的租住户,加起来共有三十多户,六七十口人。

  紧接着记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在这个居民区的门前一直向北走出去有条宽宽的路通往市区,我们不明白,明明有路,李女士他们为什么要翻墙走呢?记者徒步走了一下,从李女士家出门沿着这条路走出去到街上大概需要15到20分钟的时间,中途要经过一个火车道。难道是这条火车道影响了居民的通行?

  这个铁路道口的职工说,这个道口每天大概有四十列火车经过,而这个道口也是二十四小时看守,不存在封闭道口的问题。走出去后,记者没有发现公共汽车可以坐,我们又打车走了一下这条路,大概需要四五分钟的时间。但是由于道路不好走,许多出租车都不愿意来这里揽活了。相比之下,李女士如果翻过自己家的院墙,穿过校园只需要十分钟,而且出门有公交车可以坐。因此李女士宁愿翻墙,也很少走门前那条宽宽的路。


  既然交通如此不便,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居住呢?李女士说,以前这里是一个大的苗圃,他们都是林业部门的职工,当时单位以福利的形式给他们在苗圃边上分了地,他们就在这块地上建起了自家的房子,以前他们出门没有限制。后来,几家单位把苗圃的地买走了并分别垒起了院墙,从前四通八达的路现在只剩下有火车道的那一条,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记者在李女士家的附近观察了一下,挡住他们路的分别有四家单位,南边是烟叶厂和林业学校,通过这两家单位可以坐上公交车。东边是生物制剂厂和百货大楼仓库,穿过这两家单位可以到集贸市场。那么这四家单位能否借居民些道儿让李女士他们通行呢?

  据了解,烟叶厂为了保证烟叶的质量和厂内的安全,是不可能让厂外的人随便出入的,更何况烟叶厂是重点防火单位,因此居民从这里走是根本不可能的。东边的生物制剂厂也拒绝居民通行,他们认为居民嫌路远,而抄近道的做法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又来到百货大楼仓库的地盘,但是百货大楼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可能给居民让行,这里存有很多货物,一旦失窃,损失巨大。

  看来这几家单位都以各自的理由不可能给居民让出一条路,而李女士退休前是林业部门的职工,所以被林业学校默许可以继续穿越校园,院墙也可以继续翻。


  这个居民小区并不是说没有通往外界的路,但是那条路是形同虚设十分不方便,所以小区居民宁愿每天翻墙也不愿意走那条路。这一翻就是好几年。直到有一天突然出现了一件事情,让小区的居民觉得再不开一条路出来不行了。那天李女士的爱人外出时突然胃出血晕过去了,幸好及时送到医院才转危为安。事后李女士一想,如果当时丈夫是在家中犯病,肯定没有救了。

  出了这件事情之后,居民们都说这里的住户都是五六十岁的老人了,万一突发疾病对老人来说是很危险的事情。所以居民们想和周围单位协商一下,看能否给他们开条近路。居民们把情况反映给了所在的长新社区,希望他们能给想办法。社区的工作人员觉得这件事情比较难办,并把问题反映给了延吉市建工街道办事处。建工街道的许主任了解情况后认为,重新开路比较困难,经济投入较大。

  记者又来到延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但是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说这六户居民是早年自建房屋,现在想要在周边开一条路目前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并且在延吉市未来的城市规划里,李女士现在居住那片地是仓储用地。现在,媒体的记者关注后这件事后,当地政府部门表示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把这六户居民迁至别的地方,这里的房子将会被推倒,这样居民行路难的问题就解决了。

  主持人:看来实际情况并不是媒体说得那么悬乎,现在发现还是有道路可以通行。李女士家北边是生物制剂厂,旁边是百货大楼仓库,南边是林业学校,还有一个烟叶厂,她惟一的出路就是从一条很绕远的道路走,但是这条道路又远交通又不便利,李女士她们就放弃了。这种情况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又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

  马宏俊:从这个案子介绍的情况来看,是先有了这几家住户,后有了周围的单位,这些单位是通过购买土地建起来的,它在实施的时候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报城市规划部门批准,而规划部门在审批这个项目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应当为居民留出一条道路来。


  主持人:但是现在很遗憾的是,规划部门没有反映出当时在审批这个项目当中保留出一条路,这说明规划审批在制作的时候没有更好地贴近于人民群众,没有更好地考虑到居民生活居住的方便。

  马宏俊:应当按照《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方便群众、便于生活的原则,规划编制应该符合人性,但是这几家单位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违反了规划的编制,政府有关部门又没有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督,也有可能导致这种情况出现。

  主持人:现在这条路非常不方便走,居民也考虑解决办法就是跟周围几家单位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从你这儿借道过一下。但是现在这几家单位全都以自身的生产经营要求拒绝了他们,这几家单位的做法有问题吗?

  马宏俊:从相邻权来讲,他们这种意见是违法的。也就是说你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不能以侵害其他公民的相邻权为代价,居民可以依法向法院对这几家单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律保护他们通行的权利。

  主持人:现在有关部门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由于这块地当初规划的时候,就是留作仓储用地,所以现在能不能把这些居民迁出去,让这块地恢复到以前最初的规划用途。

  马宏俊:这当然是一个最终解决的办法。但是远水难解近渴,首先,目前这几家居民没有迁出小区的时候,这个问题还是无法解决的,另外我们公民的权利意识是很弱的,六家居民在这里头住了十年的时间,都存在着出行难的问题,直到出现了一个病人才感觉到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如果在十年前,在这几家单位正在建设过程当中,这些居民就提出要求,我想这个问题是可以便捷地解决的。另外我们政府规划部门编制规划的时候,应当考虑到一种人性化的和谐的便民的原则。

  主持人: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感觉到一个疙瘩在形成的时候去解决它可能是最便利,也是最节约成本的。一旦一个矛盾形成的时间过长,再想去解决它,就会花费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更多的权利意识,特别是我们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权力,给每一个公民带来生活上的便利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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