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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 【字体:
广东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内蒙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1

广东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99.3元;

    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13.9%。全年城镇居民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人均33.8平方米。城镇最高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7123.9元,城镇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004.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24.0元,增长10.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5.1%。农村居民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人均27.2平方米。农村最高20%收入组人均纯收入12282.9元,农村最低20%收入组人均纯收入2208.3元。

 

 

 

广东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公安厅公布了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从2007530零时起至2008529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比对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普遍有所提高。如深圳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6年标准为21188元,2007年标准为23986元,增长2798元。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6年每年为14770元,2007年标准为16015元,增长1245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将要付出更高的代价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买单。为此,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遵章驾驶,切莫违反交通法规。

附表:

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序号

项 目

标 准(/)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计划单列市

深圳

32009

经济特区

珠海

19339

汕头

11964

一般地区

1601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079.78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3986

经济特区

珠海

16237

汕头

9749

一般地区

1243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885.97

职工平均工资(/)

计划单列市

深圳

49013

经济特区

珠海

42187

汕头

19979

一般地区

28025

住宿费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每人每天)

130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

90

伙食补助费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每人每天)

50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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