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共同财产擅自卖 前妻反对获支持 | ||||
| 作者:周 军…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 ||||
|
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姚承学返还原告陆赛琴3.5万元房款;陆赛琴返还姚承学房产证。 2006年11月,姚承学、许月琴夫妇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他们的一套宿舍属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出售之前都需获得对方的同意。 2006年12月,在没有通知许月琴的情况下,姚承学与陆赛琴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将宿舍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陆赛琴。协议签订后,陆赛琴依约支付了购房款3.5万元,但姚承学未按时交付房屋。为此,陆赛琴多次找姚承学协商未果后,起诉到法院。案件审理中,姚承学以许月琴对上述房屋买卖协议提出异议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上述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陆赛琴向姚承学购买房屋后,因房屋共有权人许月琴对转让协议提出异议,故陆赛琴与姚承学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中,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女方离婚将夫妻财产转给父母 认为财产保全遭损失 诉请赔偿 女方隐藏共同财产上法庭 离婚 处理新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面 逆子殴打继母强霸财产 老太起 子女争抢父亲尸骨续:法院判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中的几 论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 完善仲裁财产保全制度 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