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强行劝酒起祸端 多年朋友成冤家            【字体:
强行劝酒起祸端 多年朋友成冤家
作者:丁亮 德松…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2

    中国法院网讯   好心请朋友相聚,却为劝客人多饮两杯,与酒醉后老友发生纠纷而受伤。闹上公堂后,2月20日,李某被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赔偿,但多年老友成为冤家。

    去年“十一”期间,在外地工作的徐某,回到老家探亲,邀请了多年老朋友李某、苗某等三人到家中相聚。四人久别重逢,开怀大饮,不知不觉三瓶多白酒下肚,徐某和另一位朋友不胜酒力,都趴在桌上睡去。剩下李某和苗某二人继续猜拳喝酒,过了一会儿,徐某抬头一看李、苗二人在说话,就非让二人继续猜拳。连舌头都伸不直的李某说:“没酒了怎么喝?”徐某顺手拿起一瓶酒放在大理石桌上,大声说:“这不是酒!”因未放稳,酒瓶倒在桌上并滚落至李某的怀中。李某认为徐某在让自己难堪,就把酒瓶又扔回桌上,不料酒瓶破碎,跳起的玻璃碎渣正好迸到徐某的手臂上,致其血流不止。看到这种情况,四人的酒也醒了,连夜把徐某送至医院抢救,原来玻璃正好将徐某的前臂动脉扎破。

    徐某的家人认为是李某故意所致,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后经认定不属于刑事案件,徐某遂将李某告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5000元。

    南召法院认为,李某虽然没有致伤徐某的故意,但其应知摔酒瓶的行为有危险,而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对徐某受的伤害具有过错;虽其已醉酒,但依法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其赔偿徐某的合理损失3800余元。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观人钓鱼被保安强行搜身 怒起
    重庆永川:父母强行领回遗弃孩
    父母强行领回遗弃孩子被判赔
    郑州首次对拦路强行乞讨者实
    该强行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襄樊官场地震曝少女身亡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