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隐瞒血亲关系登记结婚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 ||||
| 作者:涂晓红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2 | ||||
|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告原告彭有花与被告罗细明的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彭有花与罗细明系姨表亲即彭有花之母与罗细明之母系胞姐妹。其双方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1996年2月彭有花与罗细明自由恋爱,不久便同居生活。1996年3月19日,双方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丰城市荣塘镇民政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次年3月,生育一女孩(在庭审中,双方就小孩抚养已达成协议)。2004年底,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吵架,彭有花便离开罗细明家外出打工不归。2007年12月17日,彭有花诉诸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彭有花与罗细明系姨表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其双方因隐瞒实情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仍属无效婚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隐瞒结婚事实又结婚的效力如 经营者隐瞒车辆事故情况被判 合作社隐瞒房屋将拆迁事实出 上海首例隐瞒境外存款案:偷 男子隐瞒疾病急娶外地女人财 隐瞒病情投保 女患者被判退还 解读刑法修正案:隐瞒贪污贿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