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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码外泄电话挂失被拒储户告建行一审败诉            【字体:
密码外泄电话挂失被拒储户告建行一审败诉
作者:吴倩    文章来源:新华网-今日安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6

    在银行自动柜员机存款时,银行卡被人不慎掉包,更为不幸的是窃贼修改了密码,失主无法电话挂失,从而造成失主4万元的损失。昨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审理认为,银行并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的证据不足,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

    朱某称,2006年12月,其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世贸商城支行开户办理了带银行卡的人民币存款账户。2007年4月15日19时,朱某到该行自动柜员机上存款,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银行卡被人掉包,随即拨打该银行客服电话请求挂失,由于银行卡掉包后被修改了密码,其不能输入正确的银行卡密码,被电话银行系统拒绝挂失。第二天银行刚上班,朱某就到该行办理了书面挂失手续,但银行卡上的4万多元存款已被盗得仅剩1862元。朱某认为自己遭受的损失是由该银行违约行为造成的,后将该银行诉至法院。

    该银行辩称,朱某与该行依法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在其输入密码正确的前提下,按其指令进行支取,已充分履行了银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朱某在通过电话挂失时除要提供身份证号外,还需要输入正确的密码,只有这样银行才能依法保护广大储户的合法权利。朱某的损失是因为自己的过失和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因此银行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原告朱某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银行卡被掉包,密码泄露,其在通过客服中心挂失时,始终不能正确提供其银行卡上的相关信息,为了依法保护储户的权利,银行无法为其办理挂失服务。被告中国建设银行郑州世贸商城支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并不存在违约现象,原告朱某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银行存在违约行为,故法院对朱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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