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房主称水泵噪声超标要求换房 法院判宽限两月整改 | ||||
| 作者:李鸿光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9 | ||||
|
中国法院网讯 入住“静安丽舍”的成先生一家,未料到楼下的地下室超标准水泵噪声,使得他们无法安睡,为此他把该房产开发商上海静源房地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超标准噪声水泵设备进行整改,达到符合国家夜间时段二类区标准;若无效,则要求按相同地段进行置换。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酌情给静源公司两个月宽限期,对地下室水泵噪声整改,使噪声夜间时段达到国家二类区标准;对成先生置换房屋请求则不予支持。 2003年10月初,成先生与静源公司签订购买商品房预售合同,由成先生购买“静安丽舍”某号一楼约100平方米的房屋,总房价款77.5万余元。2004年9月下旬,房产商向成先生交付了该房屋。2005年3月下旬,成先生办妥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了小产证。 2007年3月8日,成先生向法院提出起诉称,自2006年4月他家实际入住该房屋后,就发现一楼下面的地下室水泵每晚都要运行,并发出超标准的噪声,严重影响了他全家人的休息,在多次与房产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曾向区环保局反映,该局于2006年8月21日安排监测,认为该居住房屋夜间噪声超标,这才诉诸法院。 法庭上,静源公司辩称,如噪声确实超标则同意整改,但不同意成先生提出房屋置换的要求。 审理中,法院于2007年3月27日,委托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6月下旬该站出具测试报告,确定涉案房屋主卧夜间噪声值为48分贝,超出夜间时段二类区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由静源公司对水泵设备进行整改,来降低噪声。静源公司整改后,法院又于9月24日再次委托上述监测机构进行检测,噪声值降至45分贝,仍然超出夜间时段二类区标准的40分贝。 法院认为,静源公司安装在小区地下室的水泵夜间噪声,超出了国家规定标准,影响了业主正常的夜间睡眠。虽然静源公司对地下室水泵设备进行了整改,噪声分贝有所降低,但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制标准,仍有进一步降低整改噪声工作要做,遂法院判决给予整改宽限期为两个月的期限,把噪声降至符合国家二类区的标准。另对成先生提出要求相同地段房屋作置换,法院以为该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情况尚未发生,该请求可在整改无效后另行主张。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自认独家委托是“霸王条款” 加工钻石时发现是假货 买主称 房主自作聪明卖房套贷款 辣手 雇员墙外悬空施工摔死 房主雇 中介公司卖合同被判赔偿受骗 业主称楼下油烟扰民拒付物业 房主卖房未告知承租人被判无 新买旧房遭查封 房主涉诉难觅 九年未得房产证 房主告赢开发 商铺起火烧伤房客 房主商户赔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