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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概念英语》作者遗孀起诉新东方索赔100万 | ||||
| 作者:常鸣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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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新概念英语》作者路易·乔治·亚历山大的遗孀朱莉亚起诉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以侵犯著作权、署名利益等权利为由,向在网上使用了以新概念相关内容为课件的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索赔100万元。 上午10点,案件开庭审理,朱莉亚·班纳·亚历山大本人并没有亲自到庭。2007年初,朱莉亚女士发现新东方学校向社会销售使用了《新概念英语》作品的系列学习课件,并向互联网客户提供有偿下载、使用等服务。朱莉亚女士分别公证购买了新东方提供的涉案产品,经对比后发现,其提供的网络学习课件都是在未经自己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的使用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新概念英语》第一至第四册的内容制作的侵权产品。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主张,新东方的网络教学产品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署名利益,同时侵犯了权利人复制权、发行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许可他人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原告提出,请求法院判令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以新概念4册书制作的网络学习课件,停止相关服务并删除销毁相关课件,并在媒体公开道歉;要求新东方教育集团停止销售该课件,停止网络连接;同时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被告新东方的代理人认为,新东方产品的核心价值是老师的讲解,其赢利是靠老师讲解以及教学环境。新东方学员先要进行课堂教学,那些落课和记不下笔记的学员,可以花1060元购买新概念课程4个级别的网络课件密码使用。被告方还认为,新概念是公开发行物,该教材是对单词和文章的汇编,该公司制作的课件仅仅引用了其中很小部分的单词和文章,并且上述学习课件并没有取代教材,而是为了教学的合理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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