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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说法] 两张光碟(10月18日播出)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央视国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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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2004年10月18日 14:09) CCTV.com消息(今日说法): 记者 王涓 魏轶 编辑 郑俊杰 嘉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李玫瑾教授 两个12岁的双胞胎兄弟因为在书店没有付钱就拿了两张光碟,而被保安扣押在办公室。随后,保安向闻讯赶来的孩子母亲所要几百元钱保证金。当两名男孩回到家后,竟然一起从10楼跳了下去,结束了幼小的生命。 2004年7月3日,是海南省海口市的姚平一家人永远心痛的日子。因为在这天晚上,他们不满12岁的双胞胎儿子杨特和杨点从自家十楼的窗口跳下,结束了生命。那么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呢?孩子的母亲姚平回忆说,出事之前一切都很正常,他们的双胞胎儿子杨特杨点放暑假刚从寄宿学校回到家,7月3日晚饭后,两个孩子一同去附近的创新书店看书,九点多钟时,大儿子杨特从外面回来,弟弟杨点却没有和他在一起。
当时母亲姚平随口问了一句,杨点怎么没有回来?大儿子杨特立刻表现出一副很紧张很害怕的样子,过了好久,说出了一句让母亲吃惊的话:妈妈,你快点去书店吧,否则有人要把我们送到监狱里面去。 姚平赶快和儿子一起下楼,途中儿子杨特告诉她,他们在书店没有付钱拿了两张光碟,小儿子杨点被保安留在了书店里,让杨特回来找家长领人。杨家距离书店走路十分钟的路程,由于担心儿子,他们乘摩托车赶到书店找到了杨点。当时杨点低头坐在储藏室里,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 姚平说,当时她让两个孩子回家,但是值班的两个叫王俊明和陈浩的保安没有同意,而是让他们母子三人一同到了办公室,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姚平本来想按照两张光碟的价格付给保安30元钱,但是保安非要她交300元的保证金。 姚平觉得两张碟一共才30元钱,但保安说要交几百元的保证金,姚平自然不同意。但是值班的保安告诉她,这种保证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要有条件。在家长交了保证金之后,书店会派人去两个孩子的学校进行调查,看看他们有没有前科行为,然后再到派出所开具证明后才能将保证金取回。对于这些要求,姚平坚决不同意,她认为这样会损伤两个孩子的自尊心。
经记者调查,保安之所以让交保证金是和店里偷一罚十的规定有关。记者来到这家创新书店,希望能见到当晚值班的保安王俊明和陈浩,门口的保安立即拦住了我们,用对讲机联系经理。在书店里,偷一罚十的规定已经不见踪影,之后一位姓许的经理来告诉记者,两名保安已经不在这个书店工作了,谁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去了哪里。 之后,记者问起保证金和偷一罚十的问题,许经理都不愿意回答。由于书店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我们多方打听找到了一个曾在创新书店工作过的保安,向他询问了书店收取保证金的情况。这名保安解释说,他们每个月的收入是工资加上奖金,而奖金是从罚款金额里面进行的提成。 姚平不愿意交高于光碟十倍的钱,于是和书店的保安争执起来。姚平说自己当时又气又急,转回头去训斥儿子杨特和杨点太不争气,还说回家一定要打他们一顿。姚平说在书店办公室待了将近四十分钟,当她把钱从30元提高到50元时,保安终于同意她交五十元钱后把孩子领回家。她当时要求开发票,但保安没有同意,还说发票或者单据都没有,只要把钱交了就行。
之后姚平带着儿子回家,此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了,姚平当时又数落了自己的孩子。她一边责怪两个儿子不争气,一边顺手推了一下杨特的头。姚平说,出了书店两个孩子撇开她一路跑回家去,等她走进家门,孩子的奶奶说兄弟俩进家门就跑进了卧室。姚平去推门,发现孩子已经把房门反锁,敲门却没有人应。接着,住在一楼的同乡跑上楼来告诉了他们,他看见两个孩子一起从阳台上跳了下去。 事发突然,这让姚平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兄弟俩一同从十层楼跳下,在这样的夜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几分钟后,救护车赶到,此时兄弟俩瞳孔的已经放大,没有任何抢救的可能。 兄弟俩的举动震惊了整个海口市。海南的各个媒体纷纷关注。有的媒体对书店保安的做法予以谴责。那么当天孩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们辗转找到了当晚在书店看书的孩子。一个叫李龙的孩子说,他说当时保安将两个孩子抓住时,引起了很多人的围观,随后保安就将他们带上了二楼的办公室。 一名叫陈凤鸣的15岁中学生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创新书店曾经被迫搜身的经历。陈凤鸣说,那天保安认定他偷了书,非要搜一下他的衣服。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陈凤鸣只好让保安搜了身,但他说当时那种屈辱的感觉简直难以用语言形容,
当地一家小学的语文老师说,自己的两个学生在创新书店有过和兄弟俩同样的遭遇。两个孩子每人拿了一张标价15元的光碟,但是保安非让他们交出300元的罚款。这位老师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他觉得孩子犯了错误应该进行教育,而不能随便就罚款。 孩子的母亲姚平想不明白,从书店出来到家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这期间儿子没有跟母亲说过一句话,她无法求证孩子在书店受了什么惊吓,心理上承担了多大的压力,更不明白儿子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孩子的父亲听到孩子跳楼的噩耗无法相信,平时两个儿子都挺懂事听话,怎么会想不开跳楼自杀呢? 从兄弟俩跳楼的这扇窗子看下去就连大人都会胆寒,而兄弟俩竟然一起从十楼高空跳下。经过反复分析,孩子的父母认定是孩子在创新书店的经历导致了跳楼的结果。孩子的父亲甚至认为,儿子杨特杨点之所以拿到了碟,是保安放纵的结果。保安从监视器中看到了孩子拿碟没有立即制止,而是等着孩子已经拿到了碟错误发生才去阻止,保安这样做无非是想利用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多拿钱。 孩子的父亲认为,创新书店这样违法的行为必然导致了儿子跳楼的恶果,即使自己的孩子不出事也会有别的事情发生,书店应该对此承担责任。杨家把创新书店告上法庭,法院正对此案进行审理。而杨家人守着孩子的旧物默默承受着丧子之痛,一天到晚只能以泪洗面。 主持人:原本这两张盘值不了几个钱,最后付出的代价是两条孩子的生命。在书店的这段遭遇我们可以分成两个内容,一个内容是扣留,一个内容是罚款,在发现有孩子在这个书店偷书前提下,书店的保安有没有权利扣孩子?
李玫瑾:这是肯定没有这个权利的。因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每个人的权利,未成年人他更应该受社会各方的保护,所以当时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保安其实可以制止他们偷东西,但是他没有权利去扣留。比较合理的方式应该是把孩子叫到办公室,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这个孩子的问题,保安已经找到他的父母了,应该和他的监护人来谈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是教育孩子而不是罚。 主持人:保安有权利去要偷一罚十的钱,或者是所谓的保障金吗? 李玫瑾:书店本身这个规定就完全是错误的,作为一个书店他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处罚权。此外它对这个保安提出这样的要求,说除了工资奖金之外,罚款可以提成,那这种做法就更是完全是错误的 。书店的规定造就了保安这样的行为,然后保安的行为促使他们想办法去抓小偷,他不仅仅侵犯了孩子的名誉权,还侵犯了孩子的一些人格权。 主持人:是不是我们在进行儿童的心理教育的时候,也需要某种程度上提高他们的承受力,同时告诉他们怎么去应对这种事情? 李玫瑾:应该经常对孩子灌输一种意识,比如说人不可能会不出错,出错以后最重要的不在于别人知不知道你的错误,关键在于你能不能以后不再做这样的事情。 主持人:两个孩子的母亲当时在出事之后也很着急甚至有一些慌乱,包括和保安的讨价还价,出来之后又训斥了自己的孩子等等,母亲没有什么过错,但是好像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并没有处理得很圆润。 李玫瑾:我们处理这个事情的前提就是要让孩子知道自己的错,但是又不要伤害到他的自尊。作为一个母亲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对保安说,孩子的事情由我来谈,让孩子先回家,如果你要不让孩子走我就打110报警。母亲们要特别注意不要一上来就先谴责孩子,要把情况问清。和保安或者外人交涉的时候尽量要让孩子回避。我们整个社会都应该有一种意识,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待未成年人的事情我们一定要特别慎重。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孩子们更是这样。在国际上专门制定一个针对儿童权利的公约,因为未成年人在这个成长过程当中肯定会有不懂事的地方,是非观念不是很明确,法律意识不是很完整,他难免会出一些问题。我们对这个年龄段的人应该格外的宽容,而且要给予他一定的教育,让他知道哪些是错的,哪那些是对的。而不是每次当他犯错误后就立刻要处罚他。 主持人:孩子们的心灵无比脆弱,有一些成人看来非常不足道的非常微小的细节放到孩子们的心灵里可能是难以承受的,所以当我们在面对孩子们的错误的时候,我们要有正确的方法,要有宽容的心态,至于本案最后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得出怎样的判决结果,我们会和大家一起继续关注。感谢你收看今天的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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