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交通事故未产生损害 混水摸鱼车主返不当得利            【字体:
交通事故未产生损害 混水摸鱼车主返不当得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2

    中国法院网讯   与摩托车相撞,骑人力三轮车的范伟受伤,摩托车主摔地被汽车碾压死亡,范伟领取了肇事汽车主缴纳的事故押金。 7月19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决范伟返还肇事汽车主事故押金款2500元。  

    2006年8月5日上午10时许,兰考县固阳镇马目村村民李军驾驶摩托车带着同伴由南向北行驶至106国道曹寨村北500米处与在其前方同方向骑人力三轮车行驶的范伟相撞,范伟倒地受伤,李军从摩托车上甩倒在地时,被魏顺财驾驶的豫A-66780号货车碾压死亡。魏顺财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缴纳了事故押金2500元。

    范伟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魏顺财,法院经审理认为范伟所骑的人力三轮车同魏顺财驾驶的货车没有发生碰撞,对范伟没有造成损害,依法驳回了范伟要求魏顺财赔偿的诉讼请求。魏顺财在治疗期间,范伟从交警大队领取了其缴纳的事故押金2500元,魏顺财得知后与范伟发生争执,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伟没有合法根据领取魏顺财的事故押金款2500元,其行为属不当得利。故依法判决被告范伟返还原告的事故押金2500元。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特级月嫂疏忽酿事故 婴儿状告
    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
    大桥年久失修缺失护栏酿事故
    浅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
    前国足门将姚健诉求返还垫付
    无资质接种狂犬疫苗出事故 一
    路边晾晒玉米导致车祸 摩托驾
    医疗事故导致伤残 幼儿父母状
    北京受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