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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关节长度不准患肢由短变长 患者索赔21万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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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张女士因右髋部患病入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孰料由于置换的人工髋关节长度不准确加上医治过程中强行人工拉拽患肢,致使张女士走路严重跛行、患肢神经受损,无法正常生活。日前,张女士将该医院告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索赔21万余元。据悉,此案将于6月22日开庭审理。 45岁的张女士从小有些跛行,但活动无障碍。2005年5月,张女士因登山劳累致右髋部疼痛、酸胀、不能走路,经其他医院诊断为“先天性右髋关节脱位”。虽经休息复药后好转,但每逢劳累或长时间行走即又复发。4个月后症状加重,又经其他医院诊断为“髋臼发育不良,复药及按摩效果不明显”。张女士遂于当年11月18日到北京某大医院为求治住院。该院骨 科检查结果为:“右侧较健侧下肢缩短3公分,右髋臼变浅,股骨头脱位,髋臼发育不良伴脱位。”主治医生动员其做髋关节置换术,并介绍了医院的设备精良及医术高超情况。张女士同意手术后,进行了局麻下行置换术。手术中,股骨颈不能入臼,该医生指挥两名助手分别拉住其左右上肢,一人摁住患侧下肢,强行将股骨颈入臼,送入病房。 术后,由于下肢关节处疼痛,且患侧矫健侧下肢由原先缩短3公分变为长出4.2公分,张女士脚步涨疼难忍,走路严重跛行,遂要求医生检查治疗,被告知恢复期均如此,并被劝告出院等待恢复。 2006年9月25日,张女士因忍受不住疼痛,又找到经治医生检查。医生又通知她住院手术,最后告知:已经不能再换了,手术用的是最小号的。医院免除了所有医药费、住院费、检查费后,当日以右髋关节置换术后坐骨神经麻痹、双下肢不等长为由劝其出院,并答应外国专家来院会诊时检查。但时至今日,张女士仍未能治好。 张女士认为,该医院测量置换的人工髋关节长度不准确,造成患肢长出4.2公分,走路严重跛行;医治过程中强行人工拉拽患肢,致使患肢神经受损,至今脚部涨疼难忍,无法正常生活,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损害和精神痛苦。原告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损失21万余元及残疾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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