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储户存款被人冒领 银行被判照单全赔            【字体:
储户存款被人冒领 银行被判照单全赔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网络自动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2


    储户在兑取存单时,银行是否有义务对储户身份证的真伪进行鉴别?贵阳市云岩区法院日前对一起储户存款被人冒领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银行败诉并就本金及利息照单全赔,这无疑是对银行审查责任的警示。
  
  2004年11月25日,贵阳市一位储户在当地银行存入23800元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当存款到期储户去取钱时才发现,这笔存款早在2004年12月2日被他人用假冒的身份证将存折挂失后取走。于是,储户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全部存款及利息。

  近年来储户存款被冒领事件频频发生,各地法院适用法律、判决结果不完全相同,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以往强调存款人对存款的所有权,将风险主要分配给存款人,现在强调银行对存款的所有权,主要加大了银行的风险。由于存款处于银行方控制下,银行方对证据材料具有单方面隐蔽性,双方发生纠纷时,应适用推定过错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在未能证实存款人有过错情况下,依据公平原则,银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对此并不认同,认为是储户将身份证、存折账号等信息泄露,才会被人用假冒的身份证取走,因此责任在于储户。况且,银行也没有能力鉴别身份证的真伪,对此应不承担责任。

  有法律专家认为,在储蓄合同关系中,银行负有保障交易场所安全、保护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义务。不管犯罪分子的密码如何取得,假身份证、伪卡技术有多高明,银行未能识伪,导致冒领发生,均表明银行的交易安全系统存在重大缺陷。银行对持卡人有关伪证没有能力鉴别,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情理上都是讲不通的。

  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对本案审理后认为,嫌疑人挂失时的笔迹与储户笔迹不同,真假身份证照片也不相同,银行没有对挂失人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责任在于银行。法院遂一审判决银行返还储户本金及利息。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重庆三储户被骗上千万元 起诉
    银行失误储户多得四千元 录音
    储户口头挂失存款仍被冒领 信
    谁该为存款损失买单
    银行办理挂失不及时致存款被
    通过网银被盗34.9万 获嘉一储
    存折被克隆存款遭冒领 广州一
    密码外泄电话挂失被拒储户告
    13万存款遭劫匪冒领 银行无鉴
    假名开户百万存款取不出 女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