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二手房中介卖一手房续:一房多售 产权不清谁的错            【字体:
二手房中介卖一手房续:一房多售 产权不清谁的错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网络自动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8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是不能放在中介进行买卖的。”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说,在产权证出来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到二手中介购买没有产权证的一手房,购房者可能会承担风险。

    “一房多售”产权理不清

    陈宇说,他有手头上就有“一房多售”的个案,思明某房子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的时候,有人就将其交给中介买卖,购房者急着要房签下了合同。紧接着房子又卖给第三手,第三位“房主”对房子进行了高档装修,却迟迟没有产权。而第三位“房主”是与第二位房主签的合同,产权却在第一位房东手里,至今案件尚未理清。

    按照相关规定,房屋在二手市场流通必须要有房产证。那么,尚无产权的一手房在二手市场进行买卖是否违规呢?对此,陈宇说,法律强制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进入二手中介买卖,因此,在取得产权证前签下的合同是不具法律效应的。假如购房者对房子不满意要求退房,法院将判维持原状,购房者可以要求拿回交付的钱款。但是,即使胜诉,要回钱款也很难,因为钱款掌握在卖方手里。而违约的卖方所承担的也只是民事负任。

    “预约买卖”达成只是意向

    话虽如此,中介几乎垄断了所有的房源。“由于有较好的销售网络,新盘基本上交给中介操作。”某二手中介人士如是说。莲花某新开盘小区的业主也在小区Q群上发话说自己的房子是从中介处获得。那么,无法通过售楼处购房的普通大众又怎么面对这样的状况呢?

    某中介人士表示,他们的代理是合法的,他们所签的合同都是预约买卖合同,而预约买卖是不违法的。她说,现在的房子销售是买方大于卖方,以前中介代理新盘还要做些策划,现在则只要告诉卖家新盘在什么地方就可以了。厦门多数二手中介都已介入了一手房买卖。

    “只签意向合同是可以规避责任的。”陈宇说,通过这种方式“预约出售”是可以的。不过,现在市场上所谓的“预约合同”其实与正式合同相差不了太多,购房者也要小心警惕。据他介绍,预约合同也对房子、总价、付款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不同的是,预约合同补充说明了,双方达成的是意向买卖,在产权证出来后将签订新的合同,而预约合同则作为合同附件。

    新盘难买也并不好卖

    据悉,很多购房者急于签下合同是因为售楼处房源的紧缺造成了“没房子”的假想。其实,通过中介销售的房子也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好卖。

    二手中介看好一手房市场,但一手房的销售仍需要下一番工夫。“一手房通过中介销售并不是很顺利,到二手房市场看房的人对价格要求比较高,”某二手中介人士说,与二手房的相比,一手房的单面积价格贵了好几千元,因此,询问一手房的人远远少于二手房购买者。另外,在开盘前,一手房的价格没法明确,有时候价格与本来预估的相差很大,很多人预订了房子后,因为无法接受高价格而退订。

    “房子的价格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该中介人员说,包括售楼处的价格也不能与市场价格相差太远。“所以出现了‘捂盘’现象,拖延开盘时间价格就会上升。”而且,如果价格定高了,顾客没办法接受,想再降价销售就很难了。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女儿未授权母亲代购二手房 购
    二手房“边卖边涨价” 卖房人
    广州二手房成交量跌三成 大中
    新版二手房合同下月1日启用
    2008年购买二手房四大策略
    二手房交易 资金安全放首位
    二手房龄突然多了9年 买房时
    置业指导:外籍人士如何在北
    购二手房六大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