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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赔偿金额 黑龙江两名欣弗受害者提起诉讼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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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29日)获悉,黑龙江省两名“欣弗”受害者对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本地法院正式提起诉讼。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张伟民提起的诉讼,6月2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2006年黑龙江省出现“欣弗”不良反应的患者大约有360人,与厂家达成和解协议的大约有90人。其中得到赔偿金额最多的一人为17.5万元,其他患者分别得到1万到10万元不等的赔偿。 目前,对上海华源赔偿金额不满或未与其达成和解协议的“欣弗”患者开始寻求司法救助。 哈市市民马红平在2006年7月29日因肚子痛,静点了上海华源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随后马红平出现了高烧、寒战等症状,被有关部门确诊为“欣弗”不良反应在哈医大二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马红平一直受“欣弗”不良反应后遗症的困扰: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体质虚弱、时常头晕。更让她不安的是,在她静点期间,18个月大的女儿吃了她的奶水,她担心女儿的健康也会受到影响。 2007年3月,马红平委托律师前往上海,与上海厂家协商索赔事宜。对于厂家提出的3.7万元的赔偿,马红平认为远远不够她后期的治疗费用。5月9日,马红平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起诉了上海华源,要求其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9万元。 鸡西市民张伟民也委托律师对上海华源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厂家承担他日后继续治疗的全部费用。今年32岁的张伟民是2006年7月27日因为上呼吸道感染,使用了“欣弗”。用药当天就出现了严重的药物反应:抽搐、高烧、晕迷症状,抢救了三天才被抢救过来。此后,张伟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被确诊为药物性早期肝硬化,内脏衰竭。 日前,鸡冠区法院已经受理了张伟民提起的诉讼,6月2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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