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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农民工首次买二手房可减免契税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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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的道路将更加宽敞、平坦!昨日,在全市劳务经济工作会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城乡统筹的意见》:系列“新政”惠及农民,铺平农民的进城路。 土地:将建立流转制度 农民要进城,首先得解决土地问题。根据意见,我市将完善土地政策,建立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得以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引导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托管发包、股份合作等方式将承包地向农业产业化项目、种养专业大户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户口:鼓励农民变市民 我市将鼓励有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在输入地落户或到城镇定居,促进农村劳动力职业与身份的同步转换,让“农民变市民”。 我市将深化完善城乡一体化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条件,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安家落户。 工资:执行最低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买房:首次可减免契税 我市将努力改善进城农民工居住环境,改建闲置房为农民工公寓,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在务工地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的农民工,持有效证明可享受契税减免。 其他规定 ——凡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新登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从2008年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和税务登记费。 ——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积极、及时为农民工提供小额、短期贷款。 ——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农民工可自主选择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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