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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下发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不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源不得对外发布。这是自2007年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执行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后的又一个大动作。
业内人士指出,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注明备案号实质上是对市场的进一步规范,有助于增加行业的透明度,引导行业走向规范。有关专家认为,今后,消费者从报纸等媒体上获得的二手房源信息将更加真实,以往消费者被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浪费时间的状况将得到改善。
广告房源:严格“验身”检查
根据通知,今后,中介公司通过媒体等形式发布二手房源的同时,必须注明该套房源的网上备案号,以确保房源的真实性。对未经备案发布房源信息的房产中介,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进行调查并责令整改。
自2007年1月1日开始,上海二手房交易实行网上备案已有5个多月。2006年9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2006年12月起二手房网上备案开始试行。到了2007年1月1日,网上备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
随着备案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和此次通知的下发,今后的二手房源只有在注明了备案号,验明正身之后才能对外发布。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明确规定未经过备案的二手房源不得对外发布,从本质上来讲,是对市场的进一步规范。此后,中介公司通过媒体等途径发布的房源信息将更加有效和真实。而在以往,为了吸引买家而伪造、篡改房源信息的不良中介将被清理出市场。
优质房源:先协议再备案将走不通
实行网上备案以来,由于担心房源流失,不排除部分中介公司中存在保留一些优质房源的做法。据业内人士透露,之前有不少交易往往都是在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后,才将房源上网备案的。由于房源对中介公司来说十分重要,这样就可以保证中介公司的优质房源不被抢走。然而这种做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已绕开了网上备案制度。
二手房源对外发布必须公布备案号的通知下发后,这一做法便“此路不通”。中介公司之所以需要通过媒体等形式对外发布房源,本意就在于想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找买家,如果没有备案号房源不得对外发布,那么等双方后达成协议后再进行备案的方法显然不再可行。
据悉,通知一出,沪上各家中介都马上行动,不同于之前对于备案“不着急慢慢来”的心态,他们抓紧将手头的二手房源上网备案。目前几乎沪上所有二手房源,都可在网上房地产上查询到。根据“网上房地产网”的统计,截至2007年5月15日15时,网上房地产共有二手房源42145套,出售面积470.01万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出售32729套,出售面积289.81万平方米。业内人士表示,二手房房源对外发布需要备案后,房产网上备案的覆盖面得到了大幅提高,同时房源的透明度也有所增加。
房东:“一房多挂”的行为合法
网上备案以来,市民对于一套房屋是否能够在多家中介公司挂牌的问题非常关心。业内人士表示,房东“一房多挂”的行为完全合法。是否要将房源“一房多挂”,最终还要取决于房东。房东如果对某家中介公司的信任度比较高,又不急于将房源出手,那么就可以选择和该公司“一对一”进行挂牌。同样,如果房东对于资金的需求比较迫切,希望能够早日将房源脱手,那么就可以选择在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同时挂牌,从而增加买卖的效率和成交的机会。
但是,一套房源虽然可以在多家中介公司挂牌,最终却只能获得一个备案号。如果房源同时在几家中介公司挂牌,那么首先将房源上网备案的中介将获得优先权,即网上房地产显示出的联系公司是该中介。对于有习惯在网上房地产上搜索二手房源的消费者来说,看到的将是率先将房源备案的公司。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备案的中介可以优先成交。买卖还是以事实上促成交易的中介为准,哪里成交,佣金就交付给该中介,成交后其他中介自动撤销对于该套房源的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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