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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损失3亿获刑6年 | ||||
|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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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吴让揖因违反职权和相关规定,非法为四川盛世集团出具3313万美元的金融票证,导致2.4亿多元人民币和1474万美元没有收回。4月27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宣判,吴因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刑6年。其3个手下也因当时盲目服从,被认定构成犯罪。 为留“黄金”客户违法开票证 1998年2月,吴让揖在一次餐会上,认识了四川盛世集团老总谌治武。两天后,谌来到吴的办公室,口头描绘了一张公司发展蓝图——即将收购重庆的一家上市公司,还要把四川的一家航空公司迁到重庆发展,希望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谌要求吴为其开立金额为300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国际跟单信用证。 当时的盛世集团在四川算是知名企业,吴让揖认为这是一个“黄金”客户,如果把这个客户抓住,就能在竞争激烈的金融界得到大业务。吴爽快地表示支持。 在开立信用证前,盛世集团提出只缴纳10%的保证金。而当时农行明文规定,“开立信用证应向申请人收取不少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但吴让揖竟同意了。 另外,按农行规定,“农业银行给同一客户的远期信用证开证余额不得超过2500万美元”,而吴当时的审批权限也是单笔不超过300万美元。对这些约束性限制,吴进行了变通处理。在第一次开具978万美元时,吴分4笔开出,每笔金额不超过300万美元。通过这种化整为零的方式,吴在不到一个月时间给盛世集团开出的信用证总金额为3313.6万美元。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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