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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工业协会事业部原主任侵占公款被判刑 | ||||
|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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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李京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事业部原主任钟冠华侵占协会公款,虚构文件内容骗取他人财物,并且伪造居民身份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的判决。 据介绍,2001年8月,钟冠华利用经办活动,截留了全国饮品企业环境管理质量审核委员会支付给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5.9万元咨询费据为己有,并伙同他人予以私分;2003年5月,他又篡改中国食品工业协会48号文件,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名义向北京市福长豆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颁发伪造的标志牌和证书,骗取7万余元。此外,2002年,钟冠华委托他人为自己伪造一张居民身份证,后被查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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