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程派名家李丹林遗产惹风波 徒弟儿孙因继承起纷争            【字体:
程派名家李丹林遗产惹风波 徒弟儿孙因继承起纷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2

    中国法院网讯   李明镜(又名李丹林)为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程派唱法的继承人。李明镜病故后,他的徒弟却与他的儿孙为了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记者今日获悉,徒弟周正已将李明镜的儿孙四人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周正与李明镜为师徒关系。原告周正诉称,原告照料李明镜的生活起居长达十三年之久,2002年李明镜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一处房产赠与周正,之后李明镜先后三次修改遗嘱,原告周正认为该遗嘱及修改都合法有效。李明镜已经于2007年1月12日病故,现周正要求依据李明镜的遗嘱与其他继承人分别继承遗产。

    被告方为李明镜的儿子、养子及孙子共四人。被告四人对三份遗嘱的效力有不同的意见,请求法院进行指纹鉴定。

    本案法官已就此案主持了庭前证据交换,被告方,李明镜的养子及孙子向法庭提交了12项证据,用以证明他们与李明镜的亲属关系且在李明镜生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同时通过这些证据证明李明镜三份遗嘱的效力。此案的另一个被告,李明镜的儿子,也向法庭提交了13项证据,以此证明,自己才是李明镜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