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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最大警察涉黑案:10名被告一审获刑 | ||||
|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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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内蒙古最大的6·06“涉黑”案件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主要被告人苏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狩猎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赌博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财产2万元,并处罚金2000元。其他九名被告人余新江、聂子龙、何长伟、孔繁军、任红彪、陈吉平、高永刚、张俊生、恒巴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五年不等。 (这是2006年8月18日子夜,警方将该组织头目苏和(右)抓获。 新华社发(胡建生摄)) 据了解,苏和曾任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政委,2004年4月调任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政委,其他9人捕前为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 他们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以苏和自己经营的“金宇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活动据点,以苏和分管的土默特左旗公安局一些部门为依托,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在公安部的督办下,自治区公安厅成立“6·06”专案组,采取“秘密调查、异地用警、异地审讯、异地羁押”的方法开展工作,一举打掉了这个横行乡里10多年的警察涉黑组织,并于2006年1月29日审查终结移送到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月5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人苏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法院也对其他犯罪事实予以认定,最终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那森宝音 鄂尔多斯电台 张伊炯)
2月5日,呼和浩特市警察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新华社记者张领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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