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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宣布侦破楼道抢劫杀人系列案 凶手曾是律师 | ||||
|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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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警方24日在此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侦破了辽宁2007年第一号公案,即“2·13”楼道抢劫杀人系列案,犯罪嫌疑人高宏伟被警方抓获。 2005年3月3日至2007年2月13日,沈阳市铁西区、于洪区、皇姑区先后发生24起楼道抢劫案件,今年2月初,鞍山市也发生3起同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均选择单身女性实施抢劫犯罪,利用尾随、堵截、守候等手段,用钝器击伤被害人头部,然后抢走被害人携带的手提包及随身物品。楼道抢劫杀人系列案件共造成4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重伤,案件给沈阳、鞍山两市居民带来极大恐慌。 今年2月13日,沈阳市皇姑区又发生一起楼道抢劫杀人致死案,辽宁省公安厅根据这些案件的案发特点,经分析认定是同一人所为,遂将27起案件合并定为2007年辽宁省第一号公案,即“2·13”楼道抢劫杀人系列案。 为此,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以李文喜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沈阳和鞍山两市又分别成立了两个专案组,分头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统一协调下,两市万余民警一方面针对重点地区,开展巡逻堵卡、蹲坑守候和盘查询问等方式,力争现行抓获犯罪嫌疑人;另外一方面对每起案件被害人逐一回访,仔细询问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特别是围绕被抢物品开展工作,以物找人,并广泛发动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经过大量的前期工作,警方认定高宏伟(男,41岁,沈阳市铁西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1日,指挥部在摸清高宏伟活动情况并确定其在家后,立即抓捕了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宏伟交待了27起抢劫案,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高宏伟高中毕业后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曾在辽宁省内一家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0年因涉嫌作伪证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同时律师执业执照被依法吊销。(高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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