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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一警察枪杀无辜后潜逃 欲67万买断人命            【字体:
深圳一警察枪杀无辜后潜逃 欲67万买断人命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5

    核心提示:中秋节是团圆的日子。2006年中秋,经营狗肉火锅店的老板梁大雄却被枪杀,永远地离开了他的家人。杀他的是警察马超。公安称,梁大雄之前曾对其堂兄施暴后畏罪潜逃。梁亲属称,梁是被故意杀害的。当地有关部门赔偿了梁亲属60多万元,条件是要求承认马超的开枪合法。67万,也成为回忆故事主角的最后话题。

    2007年1月7日,下午16时,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深汕路的“雷州雄发狗肉店”才刚刚开门经营生意。洗菜,炖狗肉……这是一家并不起眼的狗肉店,但生意很好,通常经营到凌晨6点。像往常一样,下班的人们习惯在南方不太寒冷的夜间来到这里,喝一杯啤酒,尝一碗狗肉,但是他们再也感受不到店老板梁大雄和气的寒暄。

    三个月前,梁大雄死于枪下,医院抢救时他手腕上还戴着手铐。

    命丧中秋

    2006年10月7日是农历中秋节,凌晨3点,忙碌了一天的个体老板梁大雄,这才闲下手中的活,一家六口围坐在火锅店外面一张桌子上准备吃饭。

    梁大雄是雷州市客路镇迈坦村人。三年前,他在深圳龙岗区坪山镇的深汕路租了一家不大的店面,经营狗肉火锅生意。中秋节当天,生意特别好,大排档桌子摆到了路边。

    据梁大雄家人回忆,梁大雄坐下来不久,火锅店旁边驶来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梁大雄和家人以为是客人来吃饭,准备迎接,但绝对没有预料到的是,车上的男子下车后掏出手枪径自走到梁大雄背后,向毫无准备的梁大雄背后开了一枪。子弹穿胸,梁大雄应声倒下,鲜血满地。

    这时,男子表明身份,说自己是警察,并掏出手铐将已经倒在血泊中的梁双手反铐,拖至路边。不久,便衣、民警、联防队员等赶来,其中一辆为粤B1080的白色警车来到现场,开枪男子躲入该警车后避而不见,之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最后,一辆红色车牌号粤OB0006的轿车将开枪的男子接走。

    半小时后,120急救车来到现场,梁大雄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家属被阻止随车前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梁大雄始终戴着手铐,在医生的要求下,警方人员才打开一边手铐,将手铐在床上。

    经医院诊断,梁胸腹枪伤,医院对梁进行手术剖胸剖腹探查。医院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写:心脏已修补,肝左叶严重裂伤修补困难,需肝左叶切除,术中大出血难以控制。

    手术抢救7小时10分钟后,梁因为抢救无效被宣布死亡。死后,梁的尸体被警察带走,家属不知道尸体在何处。此后,警察在梁被枪杀的现场寻找证据,并带走两块石头。

    在梁大雄被子弹打伤当时,家属向宝山派出所报案,直到第二天早间7点左右,宝山派出所没有立案。辗转多时,龙岗公安分局给家属立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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