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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力推被害人补偿立法 百万人亟待国家救助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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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是件功德无量的事!” (邱兴华案中遇害者熊万成的妻子希望能得到救助 资料图片) 杀死11人的邱兴华到死都没给受害者家庭一分钱的赔偿。此案中失去丈夫熊万成的尹行巧因此陷入绝境。她在给媒体的信里说,“我家惟一的顶梁柱倒了……绝望得不知怎么办”,“希望能通过政府帮助,挽回我这个身弱无助女人对生活的信心”。 像尹行巧这样的受害者呼声,已经不再只是个案。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月7日公布,要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尹伊君则告诉本报记者,一份由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江西省检察院、中国犯罪学会部分学者共同商议的“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建议稿”,已在去年年底草拟完成,准备在今年“两会”期间由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全国人大。 “你不知道会有多少受害人将得到抚慰。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绝对是件功德无量的事!”尹伊君说。 百万被害人亟待国家救助 在离最高检察院不远的北京王府井,曾发生过令尹伊君深思的一起凶杀案。 凶案中主角艾绪强劫杀出租车司机后,又在王府井连撞9人,被害人家属向他索赔100余万元。但贫困的民工艾绪强说出了几乎和邱兴华一样的话,“我愿意赔,但我没有钱”。尹伊君指出,这样的情况在国内刑事诉讼中很普遍,目前大约80%的被害人都无法从被告人那里获得赔偿。 本报记者对国内近年发生的特大凶杀案作了抽样调查,涉及范围从张君抢劫杀人案(杀死或伤害50余人)、黄勇智能木马杀人案(杀死17名少年)、马加爵杀人案(杀死4名大学同宿舍同学)、杨新海流窜杀人案(26起杀死67人)、宫润伯变态杀人案(杀死6名佳木斯儿童)、个体屠宰户石悦军杀人案(杀死12人伤5人)到邱兴华案(杀死11人),发现几乎没有一个被害人获得过被告人的赔偿。这些大案的凶犯几乎都没有可供赔偿的财产,即使曾抢劫金铺的张君,死前也只剩2300元。 我们周围到底有多少这样无助的被害人?《公安研究》公布的数据表明,自2001年以来,我国每年刑事犯罪立案均在400万起以上,破案率均为40%-50%。那么即使不算已经破案的,我国每年有大约200万左右的被害人无法从罪犯那里获得赔偿。以2004年为例,全国进入诉讼的刑事死亡案是2.4万余件,刑事伤害案是14.8万余件。前后相加,除了那些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受害人外,每年可能至少有上百万被害人因为得不到加害人的赔偿而身陷绝境。 到了重新调整法律天平的时候 这令众多关注被害人权益的学者和官员忧心。中国犯罪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牧告诉本报记者,在文明社会,国家垄断了处理被害人与加害人的权力。尽管这样实现了国家层面的正义,“但被害人的权利被忽视了,没有考虑伤害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被害人容易因此形成对国家、对社会的仇恨,甚至走向极端,出现报复性犯罪。如果被害人还得不到国家补偿,抵触情绪会更严重,很多人会因此上访。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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