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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社记者在大同煤矿被打死 当地否认其记者身份            【字体:
报社记者在大同煤矿被打死 当地否认其记者身份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6

     1月9日,中国贸易报山西站记者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一煤矿被不明身份暴徒打成重伤,送院第二天不治身亡。此事在网上记者圈内广为流传,经记者多方核实,证实了兰成长被打后死亡的消息,但兰本人是不是记者,报社和山西方面有不同的说法。中国贸易报社表示兰成长是该报社临时聘用记者,要为其维权,而大同方面却否认兰是记者。更有人称兰是因敲诈不成被打死。

    “记者被打死”网上流传

    1月13日,天涯杂谈的帖子《山西浑源:记者被黑心矿主暴打致死》在网上记者圈内广为流传。

    帖子称,“2007年1月9日,中国贸易报山西站记者兰成长与同事共三人到山西大同市浑源县无证开采的黑煤矿进行调查采访时,受到当地一黑煤矿主指使的一伙不明身份的暴徒围攻。当时,兰和司机已经在车上了,可是,他们的车被矿方的两辆车挤住动弹不了,而他的同事还被困在矿长办公室里。

    “在被殴打的过程中,兰使劲挣脱跑了出来,但身后的暴徒一直在追赶他。他跑到不远处回头一看,同伴还被困在那里,与此同时,暴徒高喊:‘不回来追上你非打死你,要你的命!’兰就又返回来了。就是为了保护同伴这一返回,就又被这帮丧心病狂的暴徒以棍棒乱打一顿。

    “下午6时许,他们回到大同市,到了当地第三人民医院后兰就不行了,脉搏、呼吸都停了,经过医护人员的抢救后又恢复了生命特征,医生检查后确认暂无大碍,继续观察。可是没有想到:第二天上午9时,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逝去了。而兰的同事的腿也被打成了粉碎性骨折。”

    本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发帖人“爱中华行天下”(网名)。据他透露,由于他跟中国贸易报山西站的记者很熟,所以听说了此事,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写成帖子发布。他最近还了解到,有人透露山西有关方面倾向于认定兰是假记者。    

    是不是记者各有说法

    中国贸易报社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兰成长是该报社记者,属临时聘用人员,才来了不到一个月,案发的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但不管是否临时聘用,他们报社都要为自己的记者维权。他们目前正在跟山西警方联系。记者还想多问几句,对方就匆匆挂了电话。而该报社山西站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工作市领导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应该是合法设立的新闻机构,但兰成长并不是记者,只是该站临时雇佣的人,因为他没有正规的记者证件,山西站的站长也向当地政府表示没有派兰到该矿去采访。所以不能说是记者去采访,也不能说是被打死,兰是第二天在医院里死亡的。

    整个事情就是打架,一个人被打伤(他强调只有一个,而不是网上说的两个),是刑事案件,目前凶手还未抓获,要等待公安部门破案之后才能提供更多的消息。

    大同市新闻中心谷盛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绝对没有发生过打死记者的案子,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破之中,等凶手被抓获之后自然就会真相大白。    

    “知情人”称因敲诈被打

    该起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媒体进行报道,令人感到奇怪。据山西某报社的记者称,确实有这么回事,因为还没弄清楚到底他是去采访还是去敲诈矿主,所以就没有报道。天涯网友“QingYangAngela”以知情人的身份说,“据我所知,那个所谓的记者根本就不是记者,他们去采访也不是为了曝光的,他们的目的是敲诈!因为后来为了钱的事情谈不拢,才打起来。所以当时他们被打伤后根本不敢报案,只是自己去了医院。结果第二天死了一个人,只好报了案。后来他们的单位领导也没办法,因为根本不是单位派他们去的。”

    “现在有很多假记者甚至真记者都会没事就去大同的煤矿敲诈,据说已经成为一个行业了。记得去年5月18号晚上的大同市左云矿难,当时矿主花掉200多万打发很早听到消息的一些所谓的记者。后来经调查,大部分都是假记者。”

    本报记者拨打死者生前使用过的三个手机号,其中一个有人接了。接电话者自称是死者姐夫,对方表示这个事情现在还不便于说,具体的事情要问警方。    

    案发后大同开始“打假”

    该起事件发生后不久,1月12日,大同市发布了《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通告》,通告称,“凡未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均为假报假刊;凡不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从事采访活动的人员均为假记者。假记者的新闻采访系非法活动,被采访对象有权拒绝。”

    其行动重点是:“以采访名义拉广告、搞经营、搞创收的行为;以宣传报道为名义收取版面费、搞有偿新闻的行为;以批评报道相要挟进行新闻敲诈,索要钱财,收取有价证券、信用卡等行为;以设立新闻分支机构为名收取承包费、挂名费、好处费等行为;以招聘采编人员为名,收取报名费、办证费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从事采访、征订发行活动等。对《新闻记者证》持有者充当假记者后盾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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