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派出所原副所长雇凶伤害北京市人大代表 | ||||
|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6 | ||||
|
因对北京市人大代表、朝阳区水务局一官员心存不满,朝阳区豆各庄乡派出所副所长武卫军雇凶持铁锤将其重伤。记者昨日获悉,3名凶手被朝阳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0个月至5年10个月不等,并连带赔偿12.3万余元。主谋武卫军被另案处理。 去年9月,时任朝阳区水务局官员的受害人在朝阳区紫南家园被人袭击。3名男子持铁锤将他头部打伤,致使颅脑损伤。经鉴定为重伤。 警方很快介入侦破,36岁的农民武卫民及前科人员王德红和王国维被确认为袭击者被捕。 法院审理后查明,3人是受朝阳区豆各庄乡派出所原副所长武卫军指使行凶的。 武卫军是因对受害人心存不满而蓄意报复的,受害人曾担任朝阳区豆各庄乡党委书记。在袭击之前,武卫军曾指使别人用油漆将受害人的丰田吉普车喷花,造成经济损失6382元。(记者陈俊杰)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派出所里的神秘“自杀”案 10持刀男子围攻警察救疑犯 派 四川大竹县:一派出所所长违 派出所所长驾警车撞死女村民 北京大兴派出所原副所长涉嫌 派出所长贩毒被判15年 甘肃省 派出所里“调包” 川一民警私 成都车站警贼勾结案原派出所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