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货车刮断空中电缆 绊倒摩托双方担责            【字体:
货车刮断空中电缆 绊倒摩托双方担责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网络自动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6

   2005年7月5日中午,孙某驾车行驶时,车上的货物将横跨在道路上空的电信电缆刮断,垂落在地上。下午,官某骑摩托车载着张某行至此处,被地上的电缆刮倒,多处受伤,遂将孙某、电信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孙某刮倒电缆后未及时报警,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致原告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官某驾驶摩托车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电信公司接到电话后,在合理的时间内赶赴现场修复了电缆,其在原告的受伤方面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孙某的车辆因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故保险公司无责。
  据此,2006年7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电信公司、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责任,肇事者孙某赔偿官某和张某各项损失共计近5万元。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挂靠合同期满货车车主拒绝履
    爆胎挤死乘客 货车司机赔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