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公司未改制股权转让无效            【字体:
公司未改制股权转让无效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网络自动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6

昨日,上海静安法院在审理一起股权转让案件中认为,被转让公司尚未改制,未到可以转让的地步。
 
  2003年7月3日,王某与梁某签订《转让协议书》,约定王某将持有的某公司股份转让给梁某,价款为14.5万元,梁某应在签订协议书时支付4.5万元,余款在完成法人姓名变更和经营地址变更后支付。协议签订后,梁某分3次支付了9.9万元。该公司营业执照在2003年11月上旬完成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梁某,公司住所地也变更。
 
  今年5月11日,王某以梁某尚拖欠余款5万元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梁某及时给付。她还提供该公司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该公司名义上属集体企业,但注册资金由王某投入。
 
  梁某表示,支付余款的条件未成熟。当初双方口头约定待该公司所有制形式变更后支付余款,但该公司所有制形式因故未能变更,余款就不应支付。
 
  法院认为,双方所签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但在该公司所有制形式尚未变更前,王某无权将企业转让给他人。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TVB多部电视剧遭侵权 网尚传
    一公司企业名称使用驰名商标
    保险公司理赔标准偏低 交强险
    四名高管状告公司诉请办理股
    跳槽后泄露原公司商业秘密 职
    运输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后
    托运手机丢失 运输公司仅赔五
    通过网络辱骂他人 发帖人网络
    合同终止物业公司拒交权 业委
    证券公司擅自出卖股民股票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