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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控诉戴尔换芯门事件的消费者代表杨先生向记者透露,他已经于上周四晚上得到了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民事裁决书,并将字号为(2006)湖民初字第2628号判决书的电子扫描全文发给了记者。该判决结果尽管并没有认定戴尔公司欺诈,但是已经在判决部分写明戴尔就此事有违约行为,并判决戴尔担负该案消费者的差旅费和律师费。
杨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此案是共同诉讼,因此有17名起诉戴尔的消费者都得到了判决书。但是结果有一些差别,有些消费者得到了律师费和差旅费的全额赔付,但是有的消费者只得到了部分差旅费和律师费的赔付,这是目前消费者不能理解的地方。
而法院方面称,戴尔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已经构成违约,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判决戴尔赔付退货款,承担差旅费和律师费,但是并没有支持消费者增加一倍的赔偿。杨先生告诉记者,尽管法院没有认定戴尔欺诈,但是已经判决戴尔承担违约责任,这已经是消费者的胜利。
不过,杨先生仍然表示在庭审时戴尔的代表律师已经承认这两种CPU处理器是有差价的,CPU差价的证据也提交给了法庭,所以戴尔存在不当获利。这一点并未在判决书中体现。这是消费者比较遗憾的地方。
新闻回放
由于实际配置和广告中的两款CPU价格相差至少32美元,戴尔被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消费者以联合诉讼的方式推上了法庭。昨天,记者在判决书扫描件中看到,该字号为(2006)湖民初字第2628号判决书上称“2006年5月11日,原告通过直销方式从被告处购买便携机1台Dell inspiron 640mm便携机笔记本电脑,单价为7760元,原告发现被告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原告订购和被告承诺的笔记本电脑处理器为英特热酷睿T2300,但是被告实际供货的笔记本电脑处理器为英特尔酷睿T2300E,这两款处理器不论在性能,还是在价格上都是不同的。”因此原告提出了四项请求:一是要求被告退货款7795元,二是被告增加赔偿损失7795元,三是被告赔偿原告差旅费、律师费以及退货费2680元,四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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