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宁夏:5岁男童因感冒入院成植物人医院判赔37万            【字体:
宁夏:5岁男童因感冒入院成植物人医院判赔37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5

    一次感冒竟让一名刚满5岁的小男孩成为终生需要护理的植物人。日前,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疗事故责任方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医院赔偿当事人37万余元。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16日,5岁男孩乐乐因肺炎入住平罗县人民医院,在静脉点滴“头孢噻肟钠”时发生过敏反应,经抢救脱离危险后病愈出院。2005年3月6日上午,乐乐因病再次入住该院,仍由同一医生接诊,在未测量体温、询问过敏史的情况下,以“急性呼吸道感染”又给乐乐进行头孢类药物“头孢呋辛钠”静脉点滴,导致乐乐再次发生过敏反应。后经家属同意,乐乐于当天下午被转入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以“上感、过敏性休克”下发病危通知,后经抢救,乐乐在该院治疗至同年9月20日出院。

  2005年10月8日,石嘴山市医学会对此次事故进行鉴定,结论为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今年2月24日,经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乐乐伤残等级为一级。乐乐与被告平罗县人民医院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乐乐父母主张的各项费用共计87.7万余元,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平罗县人民医院支付40%,计35万多元;平罗县人民医院支付乐乐精神损害抚慰金1.7万多元,乐乐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以上两项共计37.8万余元。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南京贷款买房紧 5%的购房者买
    所购商品房面积缩水15% 开发
    宁夏电视台赢回《贺兰雪》售
    宁夏医院高压氧舱着火事件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