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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法学教授再次上书 称物权法草案五大问题违宪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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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部法律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一般就会表决通过。但在本月24日至29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争议中的物权法将迎来四年来的第七次审议,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七审的法律草案。 (图:巩献田教授 ) 很多人把这次审议看作是物权法立法的"冲刺",并预计《物权法(草案)》将在明年3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但就在几天前,去年因一封《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而直接令该草案审议进程放缓的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再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公开信:《关于第六次审议后的〈物权法(草案)〉仍在五个重大原则问题上违反宪法必须认真修改的意见》。 昨日,巩献田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物权法中应该明确规定,"对于侵犯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责任追究不受时间限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仍然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新的公开信是12月9日发出的,除巩献田教授外,还包括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张勤德等领导干部、教授、学者718名各界人士的联名。 目前网上签名仍在继续,不断有老师、农民等新的名字出现在签名栏里。 巩献田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向176位全国人大的常委寄出了公开信,估计已有三分之一的常委收到了公开信,这几天有一些发往外地的信被退了回来,他正忙着重新邮寄。 巩献田说:"我们希望能够延长《物权法(草案)》讨论的时间。美国一直在做一个联邦的刑法典,从1946年开始着手,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出台。《物权法》是要管一百年、两百年的,公开讨论的时间延长一点是完全必要的。" 巩献田说,这封新的公开信起关键作用的是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公开信的主要内容是由李成瑞起草的,主要有七八个学者和干部,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商定。主要关注的有五个问题,除了物权法中应该坚持"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并依据宪法清楚表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外,还包括关于集体所有财产如何保护,如何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问题,关于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如何保护的问题,以及关于被侵占的财产如何追讨,如何防止把非法侵占的财产合法化的问题。 物权法保护的应是合法财产 巩献田说,这些年来,国家和集体财产大量流失,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在房屋拆迁、征用土地和劳动报酬的取得等方面的基本财产权利,也往往受到严重侵犯。他们迫切要求和殷切希望,物权法严格遵循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为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为追讨流失的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草案对此存在问题。 巩献田认为,根据宪法第12条关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物权法中应当规定:对于侵犯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责任追究不受时间限制。否则,就会使那些侵吞公共财产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时间之后将非法占有的公共财产变为合法的私有财产,应负的法律责任也就自然免除。 另一个争议的焦点来自物权法保护的私有财产。在《物权法(草案)》的讨论中,有一个著名的思维,《物权法》的原则是"乞丐的讨饭棍与富人的金马桶平等保护"。但平等保护里是否应该有一个前提,"讨饭棍"与"金马桶"的来历清楚与合法问题。 《公开信》认为,草案中对于保护私有财产,作了许多细致的具体规定,这是必要的。但所有这些规定,都必须以划清合法私有财产与非法私有财产的界限为前提。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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