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杨文战律师点评“老父再婚竟遭女儿诅咒”            【字体:
杨文战律师点评“老父再婚竟遭女儿诅咒”
作者:杨文战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0

    老父再婚竟遭女儿诅咒    

    今年初,70多岁的王先生和女儿爆发口角后离开了家。8个多月后,当他再次回到家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满墙醒目的墨迹让他眼前发黑——“你早晚会得到报应”,“你去死吧”……这一切,都缘于王先生的再婚。
   
    满墙写诅咒
    
   “她原本是我最疼爱的二女儿,居然这样对我……”老王对着记者泪如雨下,他递给记者一摞照片,照片中,老王的宿舍内满地狼藉,墙上的黑体字包括一封女儿写给父亲的“信”和一些言辞激烈的诅咒。“信”里提到父亲“不知道珍惜家人的爱”、甚至是“自私变态”。老王痛苦地说:“家里的冰箱、彩电等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搬走了,甚至连一个碗都不给我!”
   
   祸起新老伴
    
   老王家住西城,有两个女儿,几年前老伴去世。大女儿因为小时候重病留有后遗症,智商有一定缺陷。二女儿是老王最爱的人,但现在想起她却满心伤痛。
    
   从1998年开始,王娟一家3口和父亲一起居住,这之前,老王曾经找过一个新老伴,但仅仅一个月的结合两人便分道扬镳。老王回忆说:“新老伴在见过王娟后,不满意她的性格,执意不肯一起居住。我因此放弃了婚姻。”
    
   老王说:“后来我让女儿以王娟的名义把单位的另一处住房买下来,为此垫付了2万5千元。”2002年底,老王认识了现在的新老伴,张家口市人李某。而女儿认为李某不可信,只是想骗取老王的家产。父女之间由此埋下矛盾。
   
   父女动干戈
    
   今年2月26日,北京刚刚下过大雪,矛盾终于在这一天爆发了。
    
   老王说,早上他还在做王娟的工作,“王娟当时答应得很好,说能接受新老伴,可晚上我一到家,王娟给姐姐打电话说‘老家伙回来了,跟他摊牌!’”
    
   父女的争吵随即爆发,并马上演化到动手的地步。邻居、同事赶过来劝解,二姑爷和大女儿均站在了王娟一边。同事看到老王势单力孤,劝他先回单位住两天。老王说,在进屋取财物的同时,他又挨了两个女儿几拳。
    
   老王就这样离开了自己的家。他打开当时自己带出的包裹,里面有3个金质的生肖牌,一枚“兔”牌是给二女儿的,“鸡”牌和“牛”牌是送给两个外孙女的。他心如刀绞地告诉记者:“本来我想在新老伴进门时把这些礼物送给孩子们,可现在……”
   
    无奈上公堂
    
    记者同王娟取得了联系,她承认给父亲的“信”是她写的,但一些恶毒的话却是姐姐所为。
    
    对于墙上的字,记者问王娟是否太过分了,她不置可否。
    
   父女之间的矛盾在于新老伴李某。王娟告诉记者,她通过一些途径查不到张家口市有李某这个人,而且在同父亲相遇前,李某一直和其表哥在北京居住。通过种种推断,王娟认为这个人是骗子,担心父亲的财产被骗。
    
   老王说,他已经同李家的儿女见过面,现在他们已经完婚,两人相处融洽。老王向记者出示了再婚的公证书,上面注明新老伴对老王私有住房只有居住权没有继承权。“但这样的证明,我女儿根本就不看,她不相信。”老王欲哭无泪。
    
   在老王看来,女儿是想得到单位分配的房子。
    
   今年2月底,老王将女儿告上法庭。此后审理中,法院裁定女儿一家为父亲腾房,老王支付约12万元的遗产费给两个女儿。
   
   可起诉女儿
    
   对于女儿腾房过程中在屋内墙壁上书写字迹的行为,北京杨文战律师表示,女儿已经侵犯了父亲的财产权和名誉权,父亲可以针对此行为起诉女儿。
    
   “该行为首先对居室进行了毁坏,户主的财产权被侵犯;其次污辱性的言语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受害人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将室内恢复原样,赔礼道歉并进行一定赔偿。”
   
     晨报记者张涛

     记者手记

    王娟表示,她一直深爱她的父亲,尤其是自母亲去世后。父亲有一次遛弯儿晕倒,她赶紧和丈夫打车去找他,连孩子都来不及照顾。回家后,她还给父亲熬小米棒子面粥。即使父女闹翻,王娟仍表示:“他走不动了,我还得照顾他,因为他是我父亲。而父亲呢,曾为女儿结束了自己的一段婚姻。到头来,这一切只换来父女反目,这让老王心力交瘁,墙上的字更令他寝食难安。老王痛苦地对记者说:“老年人再婚为什么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不管新进门的老伴是好是坏,难道亲骨肉非要采用那种极端的方式吗?  

    律师点评:    1,其实,做律师这么多年,真的不愿意对家事用法律来解释,有些事从法律上处理算是简单,谁对谁错一分也许就清了。就如这个新闻中的法律关系,其实不需要用什么法律知识,普通人就可以判断是非对错。    但是家人之间的关系可不是几个法律条文能解决的了的,判决是不能解决家人关系的。所以,真的希望家人和睦,一切都能好商好量。      2,老年人再婚其实真的只是老年人自己的事,子女们应该学会尊重。当然目前老年人再婚,相当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财产问题,很多子女心里在乎的是财产,又不好意思说出,所以才会以种种办法反对老年人再婚。如果再婚的老年人能把前配偶的财产、自己的财产、即将结婚的对象的财产、和子女的财产有个明确的约定,也许阻力会小得多。    3,最后一句话,祝各位家和万事兴!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