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变质药物致亚植物状态案 兖矿集团第二医院终于低下了头            【字体:
变质药物致亚植物状态案 兖矿集团第二医院终于低下了头
作者:宋中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9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 12月7日,高秀云女士收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兖矿集团第二医院撤回其上诉。至此,邹城市人民法院(2005)邹民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医院赔偿高女士214852.86元(含医院已垫付医疗费81713.58元)。今后的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高女士可另行起诉。

    本网站长、“2005年度十大律师名人”宋中清律师代理高女士与兖矿集团第二医院的这起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经过两审,终于尘埃落定。

    2004年7月28日,75岁高女士因言语不清、右侧肢体活动不灵到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医院就诊。2004年11月23日,原告到被告医院扩充血管。12月2日,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给高秀云输入奥迪金(存有絮状物的液体)后病情加重,出现抽搐,体温突然升高等反应,导致失语等。高秀云呈亚植物状态。经专家会诊和相关司法鉴定认为高秀云目前后遗症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医院所输的液体内有絮状物存在因果关系。

    处于亚植物状态的高秀云女士通过其子女代为主张权利,终于讨得了说法。兖矿集团第二医院也终于为其早已经在病历中承认的实习护士违反规程滴注变质药物致人损害的事实低下了头。

相关链接:

    输入变质药物致老人亚植物状态案判决书

    输入变质药物致老人亚植物状态案代理词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输入变质药物致老人亚植物状
    患者注射变质药品中毒 药房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