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热门案例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中体倍力塑星”大赛选手要求“加冕”成被告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0 | ||||
|
中国法院网讯 “中体倍力塑星计划”健身大赛闹出了名誉权纠纷。日前,健身大赛举办方北京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把参赛选手田先生起诉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在《华夏时报》上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 中体倍力诉称,2006年7月至11月,中体倍力举办了一场“中体倍力塑星计划”健身大赛,田先生报名参加了比赛。这次比赛分为专业和人气两部分,最终获得最高人气值的选手将取得全国年度人气大奖,并获得一台新款大众POLO轿车10年的使用权。截止到2006年11月3日上午12:00比赛投票结束时,根据比赛规则,田先生并没有获得最终冠军,只获得短信投票第二名,从而与POLO轿车10年的使用权失之交臂。2006年11月11日下午,中体倍力在海淀区体育馆内举办健身大赛颁奖典礼时,田先生突然在台上展出“还我公道,合理解释”的标语,并走上发言台,强制要求发言。事后,田先生进一步要求中体倍力取消另一名选手的冠军称号,并将冠军称号授予他。 中体倍力认为,田先生的这一举动,严重扰乱了现场秩序,使现场观众议论纷纷,让人误以为健身大赛不公平、不公正,存在暗箱操作。而事实上,中体倍力举办的这次比赛,一直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最终的人气冠军要依靠投票来决定,田先生获得的名次是依据投票的结果来定的,并不存在人为操纵的空军。田先生以大赛存在不公平为借口,要挟中体倍力取消别人的冠军称号,自己获得冠军,并最终采取极端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田先生的这一做法极大地损害了中体倍力在广大会员中的良好形象,损害了其名誉权。尤其是在颁奖现场有多家新闻媒体和合作伙伴在场的情况下,田先生告的这一行为更加损害了中体倍力的良好形象。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中国盘古第一人”马卉欣状 190张照片被未署名“借用” 法院裁定:“中国最牛钉子户 “中标”不等于合同成立 九江中院否认在“江西涉黑第 “中国第一月嫂”被告欠药款 “中国电视剧打假第—案”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