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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专利权无效宣告第一案在交大审理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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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大连交通大学的一间会议室里,我市两家企业的“专利之争”引来了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家。这是在我市审理的专利无效宣告第一案。来自企业界、高校的数十名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大连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家认为,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体现在知识产权方面,而这次“专利之争”是我市企业专利意识提高的一个体现,但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市企业在深层次的专利意识方面仍亟待加强。 2005年上半年,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一纸诉状把庄河市华通环保型煤锅炉厂告上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因是该锅炉厂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擅自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作为被告的锅炉厂则认为,自己所使用的技术并非原告的“独家技术”,而是以前就有人用过的常用技术。因此锅炉厂通过一定程序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宣告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三项专利权为无效。经过审查,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受理了无效宣告的请求,并举行了此次审理,同时我市中级人民法院暂停审理案件。 在审理现场,庄河市华通环保型煤锅炉厂的委托代理人首先出示了5份附件作为证据,并认定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三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前已经有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在相关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同时也在国内公开使用过,因此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而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则进行了答辩。 在场的专家们认为,从两家企业的“专利之争”来看,我市企业的专利意识明显增强,开始学会用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和竞争优势。《专利法》已明确我国专利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对于授权的发明专利,由于经过了重重的实证考察,所以一般很难宣告无效;而对于其他两种专利,则由于在授权过程中难于审查所以就相对较容易宣告无效。而此案中的专利为外观设计专利,所以锅炉厂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有一定的道理。懂得这些专利权内涵的企业,可以很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专家们还认为,不少企业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申请了专利就能高枕无忧”,其实申请专利也是有“讲究”的。其一,申请专利应趁早。有些企业在新产品投入使用或已经在公开刊物发表后再申请专利,这样容易给侵权者留下“空子”,容易被宣告专利权无效。其二,为了保证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在提出专利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申请内容保密。其三,同样的发明创造有不同的权利要求,并且可以从多个角度申请专利,最好还要和代理人讨论一下申请方案。其四,在申请专利时,一定要把自己的技术与他人的技术区分开来,并且还要在申请文件中告诉公众,哪部分是属于本人要保护的私有技术。 当日,经专家们严格复审,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专利被宣告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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