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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解读卡拉OK使用MTV收费            【字体: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解读卡拉OK使用MTV收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4

    ●核心提示

  国家版权局近日已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 。卡拉OK厅免费使用MTV必将成为历史,这一收费标准是什么?这笔钱交给谁?昨天,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就一些热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权威解读 唱一天多掏两瓶水钱

  卡拉OK使用MTV收费将从8月初启动,对于各方普遍关心的收费标准,王野霏说:“不会像有些人想的那么可怕,消费一天可能只多掏两瓶水的钱,远远到不了让商家倾家荡产的地步。”

  -收谁的钱?所有经营卡拉OK的场所

  “按照著作权法,使用别人的作品应当支付报酬。并且卡拉OK厅使用这些音乐电视作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更应该交费。”王野霏说,这笔钱不是政府收取的,更不是乱收费,“就像你买一张CD要掏钱一样,使用这些作品营利掏钱完全是合理的费用。”

  北京目前经营卡拉OK业务的商家众多,除了专业量贩式KTV、练歌房、娱乐城等,很多饭店、度假村甚至大排档都有经营卡拉OK业务的,他们是否一样要交钱呢?王野霏给的答案是肯定的,“凡是经营场所都要收费。”

  钱交给谁?词曲作者和MTV制作者

  一个作者、一个作者地上门到卡拉OK收费的方式明显不现实,于是作者们纷纷加入了集体组织统一收费再按照比例划分。记者从北京麦乐迪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对外部了解到,该公司此前已经开始交费了,但是他们也说不清楚交的是什么费用,交给了谁。

  对此,王野霏说,“此前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直在向卡拉OK厅收费。”据王野霏介绍,究竟该不该收费的问题,最早是由词曲作者提出的。从2004年底开始,中国音著协代表词曲作者收费。

  “后来MTV的制作者也提出使用MTV应该交费。”王野霏说,截至目前卡拉OK厅应该交纳的费用共有两部分,一给歌曲的词曲作者,二是音乐电视作品的作者。

  谁来收钱?两家机构正在协商

  这次,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由该协会代表音乐电视作者来收MTV的费用。而词曲作者已有音著协代为收费,这样卡拉OK厅交的费用就被这两家协会分摊了,但是分摊比例目前还正在协商。

  会不会造成两家上门收费的情况?会不会重复收费?“目前两家机构正在协商,由一家代表众多的著作权人统一收费,收上来以后再给两家去分,然后再分给各个作者。等协商进行完了,估计就会开始正式收费了。”王野霏说,将来收费的方式很可能是一年收取一次“打包的费用”,而不会天天过来收钱。

  收多少钱?计费可能实行模糊算法

  关于收费标准,此前已经有了向“音著协”交费的标准,而从8月开始,即将征收的是“音著协”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两家打包的费用,由于MTV的标准正在协商,尚未公布,所以还很难说交多少钱。

  “收费的原则是既给著作权人回报,同时又不能给商家造成太大的负担。”目前有两种收费办法纳入了国家版权局的视野,一是精确算法,即某一首曲子的某一个MTV版本被点唱一次就计费一次,但这种办法太难于操作了;另一种是模糊算法,包间使用一天MTV收取一个定额,定额里再按照统计学原理,抽样调查后对不同的作品予以分配,“最终很有可能采取模糊算法。”

  “不会像有些人想的那么可怕,远远到不了让商家倾家荡产的地步,并且可能对消费者没什么影响。”王野霏说,目前一个包间一天收10元左右,而制定出来新标准后大概是翻一番加到20元,“这对于一个包间来说也就可能只是两瓶水的价钱。”

  圈里人说 著作权人呼吁收费透明

  峦树:数字统计来源不明

  (黑豹乐队前任主唱、著名歌手、音乐人、制作人)

  目前还没收到音著协关于这件事的通知,我们也不清楚究竟谁会代表我们行使这个权利,如何行使。目前盗版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没有一个机构可以准确地统计一张唱片的销售数字,所以我认为数字统计是目前最大的问题,用什么方法才能合理地操作才能保证准确无误。至于分配,我认为应该兼顾词曲作者、唱片公司、MV制作方等各个方面,还要考虑网络。在我们与音著协的合同上,签署的项目已经有所增加。不过说到头还是件好事,至少有人想着应该做这件事。

  小柯:有收费总比没有强

  (著名歌手、音乐人、制作人)

  我是音著协的老会员了,这些年来他们提供的服务进步很大,一开始的一年只有十几元,后来是几百元,现在已经上千元,说明他们一直在工作。但是一些细节工作还有待提高,著作权人拿到费用时没有一个清单能说明这些钱都是哪儿来的、几首歌、每首歌是多少钱。但有组织总比没有强,单靠音乐人自己的力量肯定是无法完成这些工作的。至于分成我一直不太了解,但具体到MV上,目前的现状是基本收不到钱。其实国外有很多现成的法律,音著协在制订新的分成及其他条例时可以借鉴一下。

  王兵:应该有个监管机构

  (女子十二乐坊签约的星碟公司艺人经理)

  卡拉OK收费办法的出台绝对是件好事,但相关问题不得不让人质疑。谁收钱?谁监督?用什么支付平台?如何分配?我认为除了著作权人、卡拉OK、音著协之外,应该有个类似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之类的监管机构,否则无法做到公正公开。如果制度不透明,很容易出现收益人不是付出巨大劳动的著作权人,而成了收费环节中间的人。至于音著协的代理分成,我们没有任何意见,音著协付出劳动,理应得到酬劳,但我认为10%—15%就足够了。其实只要公正,程序透露,就是20%我们也没意见。”晨报记者 杨欣欣

  新闻纵深

  新标准面临5大悬念

  在我国,征收MTV使用费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起步阶段,一些悬而未决、说不清楚的问题使新政面临诸多悬念。

  悬念1:作者能否一夜暴富?

  如果某支歌曲某一阶段很火,被点唱次数非常多,会不会出现作者一夜暴富的情况呢?王野霏说,分配肯定会考虑到各个歌曲的使用量情况,但是到底会不会出现一夜暴富的情况,在标准出台前,目前还难以回答。“收取上来的费用将按照事先协商好的比例分配给著作权人,这一比例主要的参考因素是歌曲的使用量情况,同时还将由抽样统计的结果、会员作者的意见等因素综合决定。”

  悬念2:全国统一收费标准?

  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那收费标准是否也会有差异呢?对此,王野霏回答说,国家版权局应该会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但是在标准执行过程中肯定会考虑到各地不同的情况,“区域差异一定会有”。

  悬念3:非会员作者怎么收费?

  加入音著协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作者应该从该协会领取自己应得的费用,那么没有加入的作者又该怎么办呢?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的著作权法,作者可以委托律师举证并且诉讼,也就是说,没有加入该协会的作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去“要钱”。

  悬念4:唱歌的人如何收费?

  除了词曲作者、MTV制作单位要收费以外,唱歌的人怎么办呢?目前提出来问题、打官司、“闹”得比较凶的是词曲作者和MTV制作单位,王野霏说,先抓住主要矛盾满足他们的要求,而歌唱表演者暂时不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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