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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 ||||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文件内公通字[2006]63号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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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现将《200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未进行损害赔偿调解的,其损害赔偿按此标准执行。 《200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一)农、林、牧、渔业:85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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